第A6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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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2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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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车配备门槛抬高:每辆车不得高于20万元
“市局级”两人配一辆车
赵守成
  栖霞区局干王先生十多年来一直用公车,近来买了辆别克轿车,外出公干从此不用烦神了。他说,下定决心买车源于形势所迫,近日下发的车改新规,大幅抬高事业单位干部配车门槛,办事用公车不随意了,不如干脆自己掏钱买车,反正用每月的车贴养辆车基本绰绰有余。眼下新一轮购车热正在公务员中兴起。

  长期以来,条件稍好的单位局领导人手一辆车,有的部门七八个局长,出去开会浩浩荡荡,浪费不少。新出台的规定大幅削减干部配车数额,取消局干们的专车。

  随着公车改革进程加快,南京市从严杜绝“车轮上的腐败”,近日下发的《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降低了公车使用标准,明确规定现任市局级领导干部每2人方可配备1辆车,而离退休的局级干部每4-6人方可配备1辆车。这意味着局干们将不再享受每人一辆“坐骑”的待遇,干部退休后车子也得交出来。

  该文件规定,市处级事业单位,现任领导干部每4人才可配备1辆车;其他离退休人员每20-30人可配备车辆1辆。单位编制人员20人以下的配备1辆车;20人以上的单位,每20-30人增配车辆1辆;如果确因工作性质、任务特殊需增加公务用车编制的,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廉政办共同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新规定严格杜绝公款购买豪华车,对事业单位购车重新规定了上限,最高不得高于20万元,比以往降低了5万元。据了解,以往单位买车,上报到财政部门后,然后根据计划,领钱买车,只要不超过25万就行了。今后,事业单位购买新车或者更换车辆,配备、更新车辆,除了市局级事业单位继续参照宁委办发 [2004]69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购置、更新的新车应是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国产小汽车,不准购买进口车”。其他事业单位配备、更新车辆的价格不得超过20万元,排气量不得超过2.0升。购买更换的车辆还要求选择国产车,并应优先考虑购置小排量、混合动力等经济型车辆,不得进行超标准装潢和改装。 快报记者 赵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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