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场摩托车突然被扣押
刘海明是盐城阜宁人,来宜兴打工已经有10余年,半年前到宜兴丁蜀镇一家陶瓷加工厂打工,月收入900余元。昨日他告诉记者,11月15日中午12点,他骑着摩托车到丁蜀镇的菜场买菜,在菜场门口碰上一个在原来工厂的一位朋友,于是停下车与朋友聊了聊。刘海明说:“哪知道我们正聊着,从我们后方就冲过来十几个人,有的穿着城管制服,其中有人一把把我的摩托车推倒,然后就说我是非法营运,要处罚我。”他们还把摩托车给扣押了。
“我好好的在工厂里面干活,城管怎么能说我非法营运呢?我就去找城管讨说法,可后来他们又改口说我是在菜场门口待客,要罚我300元,后来又变成罚我600元。我不服气,就打电话向无锡电视台的记者投诉了。”刘海明说。尽管刘海明一早就向宜兴市丁蜀镇城管部门提供了他在工厂上班的证明,但事情还是没有解决。
电视台记者采访暴力阻拦
11月20日下午3时许,无锡电视台2名记者前往宜兴市丁蜀镇城管中队采访。谁料扛着摄像机的记者刚进入城管中队的办公楼2楼,就遇上一名编号为223083的城管工作人员。记者递过记者证,表明采访意图。“223083”看了一眼,出人意料地一把夺过一名记者手中的话筒,狠狠一拔,话筒和导线就分了家。“这是你们执法部门的办公场所,你们怎么能这样?”话筒被夺的记者一边躲闪“223083”的推搡,一边高声抗议。“223083”看到另一名扛着摄像机的记者还在拍着,随即又冲过来抢夺摄像记者手中的机器。“这是你们执法部门的办公场所,你们怎么能这样?”记者的这句话至少说了十几遍,但无人响应。纠缠间,有数名身着制服的城管工作人员就在旁边,但只是在一旁看着,全无阻拦之意。事后快报记者从当事人处获悉,两名记者在保护机器的过程中受伤,摄像机也遭到损坏。
城管部门承认与记者争执
纠纷发生之后,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丁蜀中队承认在其办公区域因采访事宜与电视台记者发生争执,造成电视台记者摄像机损坏,答应赔钱。调解协议上,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丁蜀中队一方由刘卫君签字。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丁蜀中队。查宏明指导员先接待了记者,他说,这事由刘书记负责处理,他要去吃饭了,等刘书记来了再说。
刘书记就是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刘卫君。刘卫君穿着一身警服,在看过记者的证件后,他告诉记者,他是宜兴市公安局城市警察大队的一名民警,也是宜兴市丁蜀镇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队的支部书记。刘书记表示,上级部门有规定,他不好接受采访。刘书记随即也起身说要吃饭去了。此时,一脸无辜样的刘海明还在路边等着记者。“我这摩托车你看能拿回来吗?我自己不敢去要。”
据了解,就刘海明摩托车被扣事件,城管部门目前还没有一个说法。
“现在我的摩托车还在城管那里,无论如何我也不敢回去拿了,他们连记者的摄像机都敢砸!”昨日上午,在宜兴市丁蜀镇一家工厂上班的刘海明说,11月15日他被宜兴丁蜀城管以黑车待客的名义扣了车,打电话请无锡电视台记者来采访,记者的摄像机也被城管砸了。“我该怎么办?”刘海明一脸无奈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