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南京·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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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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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鸣山庄“管家”咋管不好“家”》追踪报道之二
6年了,成立个业委会真难
周鹰
  昨天,本报B4版《雁鸣山庄“管家”咋管不好“家”》一文见报后,有多位雁鸣山庄业主给记者打来电话,有的说物业的说辞不足信,有的说小区现在这么乱,都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原因造成的。针对来电反映的情况,记者又作了进一步的走访。

  物业成开发商提款机?

  “什么来访宾客登记本?纯粹是摆设,不要说你记者来他们不过问,我家亲戚来过那么多,保安从来不过问。”

  “居民家里暂时没人住,院子里草长得比人还高,物业还说没看到,所以没去除草,这不是瞎说嘛!”

  “他们现在有17个工人吗?我怎么没看到这么多,难道最近又招来了几个新面孔?”

  雁鸣山庄业主在电话里纷纷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质疑。有一位张女士向记者解释说:“即使小区里有人拖欠物业管理费,有的房子空置,那也是暂时的,欠的钱总要还的。因为物管费拖欠,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打官司已不是稀奇事,最后业主不是都缴清了欠款嘛,何来费用不足一说?按照标准收这么多物管费,经费怎么可能不足?我觉得开发商当股东的这个物业公司很不负责,只收钱不办事,还把物业用房、会所出租牟利,这不是把物业公司当提款机吗?”

  缘起一纸物管合同

  小区入住6年多,但为何至今还没有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记者把这一疑问抛给了一些业主。“我们有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还能这么嚣张?”一位姓刘的女士向记者透露,1999年业主买房前,不但和开发商签订了买房合同,还和物业公司签订了一张《物管合同》。当时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物管合同》的条款全是物业公司自己定的,业主不签也得签,合同的最后一条还注明:“本合同执行到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没有业主委员会,这个合同一直有效,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管理的水平再差,业主也得乖乖交出物业管理费。我们小区有几个业主拖欠物业费,最后都被物业公司以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告到了栖霞区人民法院。我们还有业主不服判决告到中院的,好多业主去为她说情,法官很同情地说,不交物管费就是业主没履行《物管合同》,业主确实理亏。业主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另外起诉物管,桥归桥,路归路。”刘女士诉说完一个邻居的遭遇,又说,“谁吃饱了不上班,靠打官司就能喂饱自己?”没有业主委员会,《物管合同》有效,昌浩物业就有权收钱。

  成立业委会阻碍重重

  “公寓以前收3毛钱一个平米,一套30平米的房子才9块钱一个月。我们别墅每平米收1块4,一套房子每月的物业管理费将近300块,9块和300块怎么比,两者在物业管理上的付出不一样,对物业服务的要求当然不一样,公寓和别墅的业主利益也是不一样的,这么悬殊的两个群体就应该分A区、B区分别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不同的服务标准分别进行物业管理,可是房管局不同意,说一个小区不能有两个业主委员会。”一位居民说。

  “以前也召开过业主大会,但是听说开发商在其中作梗,大会前就有物业到居民家里活动,妨碍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公正性,暗中操纵选举结果,后来就有业主不服气,不承认选举结果。我们年轻人白天都要忙工作,谁也不愿意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要成立一个大部分业主都满意的业委会不是那么容易的。”另一位居民这样说。

  “2003年,雁鸣山庄就召开过业主大会,并进行了业主委员会选举,但到我们这来备案的时候,有业主来投诉说投票不规范,备案一事也一直这么搁置着。”栖霞区房管局物业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先生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事政府不可能操作,还应该由小区业主自己说了算,要么增补上一次的选举结果,要么推倒上一次的结果,进行重新选举,可成立两个业主委员会的提议我还没听说过。”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我们物业又不插手的。好像业主和业主之间矛盾很多,别墅区和公寓区的业主意见不统一,有一点所谓派系斗争的味道,明明选出来了,又被有的业主推翻了。”前一次采访南京昌浩物业公司吴世清经理的时候,他这样说。

  见习记者 周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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