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运政“钓鱼”黑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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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安运政岂能如此生财
· 运政“钓鱼”主管领导批准就行?
· 运政心虚 放行采访车
· 水果摊主伤心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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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2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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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运政岂能如此生财
余亚仕
  这又是一个部门利益化导致百姓利益受损的活生生的明证!

  身为交通执法部门却利字当头、大走偏门,招纳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卧底”、联手“钓鱼”,狮口大开、坑害车主。充当了“冤大头”的百姓自然口不服、心不服:查黑车可以,但手段要光明正大。难怪直到记者发稿时,快报还不断接到海安运政“钓鱼”的投诉。

  运政部门的职责是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海安运政大大“拓展”了法定职责范围,车主没有违法也要处心积虑制造些“违法”事端。为何?无他,唯钱而已。根据运政稽查工作规范,稽查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国家法律、道路运输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等培训,但此时,什么法律什么职业道德早已无影无踪。为何?唯利而已。哪些事该做,哪些事碰都不能碰,相信某些人自己心里一清二楚。但是,小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以致把“钓鱼”当正业。这算不算执法违法?算不算以权谋私?算不算坑害百姓?

  更让人意外的是,海安交通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对这种做法听之任之,甚至是有意为之。难怪被坑害的车主投诉无门!下级运政部门能不能“钓鱼”、如何“钓鱼”,都是由海安县交通局领导批准的。难怪当记者采访此事时,交通局江副局长说:“你们这些记者真烦人,我正在忙着出国。”忙着出国,难道就比纠正行风重要?比维护百姓利益更重要?

  有了上级领导的撑腰,海安运政如此生财“无道”,自然心安理得。海安县交通局领导也是妙语连篇,“如果你不是鱼,我们怎么会钓到你。”这种有罪推定,怎么听都不像是从一个政府部门负责人口中蹦出来的。如此一来,只要路过海安的车主都成“鱼肉”,运政则摇身变为“刀俎”,想割人几刀就割几刀!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对一些基层部门行使权力方面,还缺乏机制的约束,或者说有机制约束,但没有人来执行。于是,某些缺乏自律的个人、部门的利益化倾向愈演愈烈,一边从财政领薪水,一边设法从纳税人身上捞钱。

  众多车主愤怒的控诉和不满清楚表明:运政大把大把的票子捞到手的同时,也把政府部门的形象破坏殆尽,把职业道德击了个粉碎,把建设和谐社会抛至九霄云外。建设和谐社会不是空口说说的,是需要行动来实践的,尤其是作为政府部门、党员干部,要多做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聚人心的工作,而不能反其道而行之。省委书记李源潮曾多次强调,社会和谐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途径,党群、干群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和重要体现,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形成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9月份的时候,海安县运管所所长景生春还代表海安运管全体执法人员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行政,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请问:你们“钓鱼”是依法行政?你们“钓鱼”就是办实事办好事?你们到底创造了什么样的运输环境?这样一支受利益驱使而丧失原则的运管执法队伍,只不过是在破坏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只不过是在腐蚀和谐江苏的大堤!当部门利益高于法律、当谋私利之心高过为百姓造福之心时,何谈构建和谐!

  年底到了,或许又到一些基层执法部门忙着“创收”之时,但愿海安运政的所作所为大白于天下后,能让某些正在进行着类似行为、即将进行类似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引以为戒,真正把百姓利益放在首位,而不能把老百姓作为牟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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