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快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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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新药才批新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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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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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新药才批新商品名
刘峻
  医生大笔一挥,就开了“某某”克林霉素注射液,有的甚至干脆就省去了克林霉素字眼,直接开“某某”药品,一些“巧立”商品名的药品不仅把市民绕得头昏眼花,也给医生拿回扣留下了诸多可操作的空间,一位深谙药品行业的人士说。昨天,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16日,国家就发文重点打击一药多名现象,以后不是真正的新药,一概不批新商品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从今年6月1日开始,同一个通用名下的药物,只能批准一个商品名。这就是说,同一种成分的药物,今后只能有一家的产品可以使用商品名,而“后来者”只能使用药品的通用名,也就是我们常见的“克林霉素”等字眼的名称,不能再使用商品名。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今后药品商品名的使用范围将严格限于三种情况:即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可以使用商品名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士告诉记者,让真正的新药申请商品名,是为了保护真正的药品创新。快报记者 刘峻

  【资料链接】

  商品名,即品牌名,不同厂家可能生产同一种药品,甚至同一厂家可能生产出同一种药品的不同包装,不同规格类型,这样为了便于区别,同时医药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大多数企业都会给每一种类型药品注册一个名称———商品名。如通用名为阿莫西林的药物,商品名至少有阿莫仙、阿林新、益萨林、可力和本原莫星五种。药品的通用名可以便于药品的生产、流通和管理,而医生的处方上所写药品名称多为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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