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腐败不除,看病不贵
11月10日,卫生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查处医疗行业商业贿赂的情况。南京市的情况如何呢?
记者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采访获悉,自2004年1月至2006年10月,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了医药卫生领域行贿、受贿职务犯罪19件、19人,其中要案7件,相比同期南京市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90件、498人的数字,医疗系统的职务犯罪发案率并不高,但却是社会特别关注的热点。检察机关对这些案件调查分析后发现,由于当前医药管理中的购销体制和医药市场化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从而导致了患者普遍反映“看病贵、看不起”,医生、医院普遍反映“看病难、不敢看”的医患社会矛盾愈发尖锐的现象。
那么,当前的医药管理究竟存在哪些问题?药品价格、检查费为何居高不下?为何全社会强烈关注的医疗系统的职务犯罪在本系统内部却不以为然?我们如何才能斩断医疗腐败链?快报记者经过多方调查采访,为您解析相关内容。
医药腐败
【镜头】
一个科室,6年的记录
科室主任,年年要回扣
本月底将移送起诉的南京市某医院四名医生集体受贿案件,基本曝光了医—药腐败链导致药价虚高的内幕———
时间
2001年3月—2002年11月
2003年5月—2005年4月
2004年初—现在
药品
“路路通”注射液
“忆复新”注射液
“步复迈”注射液
回扣情况
每开一支提成3元
正、副主任回扣3.6万元,科室回扣15万元
正、副主任回扣1~2元/瓶,科室回扣5~7元/瓶
“路路通”的故事
据医药代表刘某交代,他刚开始做医药代表时就是代理东北某制药厂的“路路通”注射液。2001年3月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南京市某医院一个科室的主任和副主任。当时的老主任认为该药和同类药品相比没有什么特别的疗效,而价格却较高,故不愿意接受该药。制药厂给刘某每支注射液8元的提成,刘某就私下向副主任王某提出:每开出一支“路路通”,就给王某3元回扣。王某同意了,最多的一个月,王某竟然拿到了3000多元回扣!一直做到2002年11月,“路路通”未参加药品招标退出南京市场为止。
“忆复新”的故事
2003年5月,老主任退休,王某接任。刘某又去找王某谈自己新代理的“忆复新”注射液的进货销售事宜。王某直接问:“这个药的回扣空间有多大啊?”当时规格为0.25克/支的“忆复新”售价为28元,刘某了解该医院回扣一般的“规矩”是占药价的15%~20%,就说:“每支最多给4.5元回扣。”王某表示回扣太少,并把副主任李某喊来一起商议。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商定每开一支“忆复新”给科室2.5元,另外再给王某、李某各一元回扣。王、李二人还不满足,又要求刘缴纳2000元“进门费”。2004年8月,“忆复新”参加招标后降价为18元,刘某与王某、李某协商,给科室回扣不变,给王某、李某的回扣降为每支各0.5元。该药就这样一直到2005年4月,因出了不良反应才被停用。这期间,销售量约为每月4000支,共给王、李二人回扣3.6万元,给科室约15万元。
“步复迈”的故事
2004年初,刘某开始代理山东某制药厂的“步复迈”注射液,零售价每瓶64元,厂里给刘某18元提成。刘某和王某谈好,每瓶给科室7元,另外再给王某、李某每人每瓶2元。2004年底该药品降价为57元/瓶,厂里给刘某的提成降为每瓶14元,刘某就和王某、李某商议回扣是否能少给点,但是二人均不同意。2006年初,“步复迈”再次降价为37元/瓶,刘某撑不住了,只得与王、李二人商量降低回扣,王、李最后同意改为每瓶给科室5元,另外给王某、李某每人1元。“步复迈”注射液每个月的用量大概在800瓶左右,一直使用到现在。
幕后操作
据科室主任王某交代,他与医药代表刘某议定药品回扣比例后,以各种形式明确要求或暗示本科室医生多开刘某代理的药品,还专门安排本科室两名医生轮流负责逐月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数十万元,除了预留5%作为科室活动基金外,其余按不同级别按月统一发放给科室医生。
王某还主动供述了该医院各科室药品回扣的管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集中式管理:设专人收钱、管账、发钱,非手术科室大都采用该方法。
(2)分小组方式:每个科室内部分小组,每个组2-3名医生,医药代表直接将钱交给小组的人员,小组内再分配。
(3)科主任个人拿一部分,由医药代表直接送给主任,剩余部分由医药代表直接送交科内各医生手中。
(4)医药代表将钱按月交给病区内的各小组,各小组再按月交一部分给科主任。
要了回扣被查处,喊冤
王某被查处后对办案人员说:“我院所购进的药品,价格是国家统一定价,进药是由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统一指定代理商销售的,这些回扣我们不拿,也是经销商、代理商拿,我们并未侵犯患者利益。”他认为不管自己拿不拿回扣,药品的价格都是这么高,不拿白不拿。
另外一名受查处的年轻医生也有好多委屈:
现在我国医生的收入与其他工薪阶层相比虽然较高,但与实际付出还有一定差距———一个医学院学生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一般需要经过最少7年的学习,然后还要经过几年的实习阶段;等到真正独立开方了,又为人夫(妇)或者为人父母了,家庭负担很重,而在此之前的收入和投入相比较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不仅是这些被查处的医生认为“不拿白不拿”,医疗界的很多人都认为收受回扣是很自然的事情,是一种合理补偿。不少医生还认为,现在医院的检查费、药费普遍较高,但真正体现医生技术和劳务价值的诸如诊疗费、手术费等却比较低。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月近万元的回扣就具有相当强烈的诱惑。
收了回扣辩称不懂法
王某还交代说,在有关部门清查整顿药品回扣时,自己曾经犹豫过,不想再冒风险继续收回扣了。但“抵挡不住别的科室和本部门医生的冷嘲热讽,所以只能继续收。”
据了解,目前医疗系统中收受回扣的不良风气十分严重,甚至在一些医院,拒收回扣的医生会被视为异类遭排挤。本案中该科室的全部医生都拿了回扣,充分说明收取红包、回扣俨然已经成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和不拿白白便宜了药商、拿了也不犯法的思想,导致了王某等人在受贿时心安理得,毫不担心法律的制裁。
此外,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这些高学历的知识分子竟然基本不了解、不懂法律常识。
此次被指控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张某来自苏北某县,亲属都在农村,靠着借钱读书成长为一名在大都市的大医院工作的医生,被家乡人视为“鲤鱼跳龙门”的典范。自诩从来都不做任何违法事情的他在案发后曾对办案人员表示:“要知道这是违法的,会有今天这样的后果,打死我也不会收这种钱。”
【追踪】
一盒药的
漫漫长路
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药品从出厂开始,到最后到达患者手中,中间的医药购销、市场准入等各个环节形成了一条环环相扣的“腐败链”:
出厂后一般先交全国总代理,然后是大区代理,最后通过地区代理招标、进入当地卫生局的目录后,还要通过各医院的药事委员会才能进入具体科室和医生的用药目录。
但这并不是最终的胜利———同类药那么多,医生选择哪个牌子都可以,就看你和医生的交情了———你不出钱,谁和你讲交情?所以还必须靠回扣打通这最后的关节:买通医生开自己的药,还要多开、开大处方。
这其中,每个环节都存在大量所谓的“灰色公关费用”,而承受疾病折磨的患者必须为这些灰色费用买单,结果必然最终导致药价居高不下、患者因看病贵而诟病医疗体制改革的恶果。
另外,目前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有6000多家,流通企业有数万家,各个医药品牌为了打开销路,除利用广告宣传等正当竞争手段外,也不惜采取送回扣等非正当办法。
大型同类药厂重复建设,许多相同化学成分、不同商品名的药品都可以取得新的身份和价格。每年我国有关部门都会审批上千种新药,而传统的医学研究强国和医药生产大国,如瑞士、美国等每年只审批100多个新药。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众多医药品牌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想方设法让自家缺乏竞争力的药品进入医院,“送回扣”于是就成了最常见的手段。
【手段】
医药代表
用钱铺路
虚高的药价则是行贿者舍得重金贿赂医生的重要原因。生产厂家使用多计费用、虚报成本的手段抬高药品的成本,而定价部门在审批调控的过程中,往往对药品的成本、利润难以做到具体、准确地掌握,审批的价格就严重脱离成本。在本案中,案发科室目前的用药目录中70%的药品均有回扣,有的回扣竟然高达30元/支!
据医药代表刘某供述:他做这行就是靠送回扣来打通市场。收受回扣的医生一般都比较谨慎,只与“信任”的医药代表“合作”,所以要想和医生有“合作”关系,医药代表往往要做很久的前期准备工作。有的医药代表会主动帮助医生接送小孩上学、解决医生的用车问题、送小礼品等,逐渐和医生成为朋友,获得“合作”的机会。
【声音】
医疗腐败
很难查处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医疗腐败案件查处难度很大:
首先,医药代表的流动性大,一有风吹草动就成为“隐身人”,给检察机关的案件侦查带来障碍;二是医生受贿多为集体行为,本案中,该科室全部医生统一收受回扣、统一分配,法不责众的心理也给查处工作带来阻力;三是突破难,由于医疗系统普遍存在收回扣现象,涉案人员反侦查能力很强,没有确实证据,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行贿人、受贿人都拒不交代。
医疗器械采购腐败
一名处长
6年“赚”30万
“医疗器械采购的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老百姓看病难的现象。”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谷以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了这样的观点。
谷以成认为,医生吃药品回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情况,所以特别受外界的关注。其实,另一种医疗系统的腐败现象也不容小视———那就是医疗器械的采购问题。
谷以成说,在医院中,一些经手负责购买医院医疗器械的人,通过采购器械,从厂家和商家拿好处费,而这些好处费当然还是从医院的开销中拿出来。于是,医院为了及时收回成本,就常常让患者接受许多不必要的身体检查,甚至一个小骨折都要动用CT检查,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患者的负担。
南京某医院医疗器械处原处长刘莉的案子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现年59岁的刘莉负责该医院的医疗器械采购工作,是供货商们极力巴结的人物。据鼓楼法院审理查明,刘莉在本单位订购医疗设备的过程中,于1995年至2001年间,共收受多家公司及医疗器械生产厂商的贿赂人民币13.9万元,美元1.8万元。鼓楼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1997年至2000年,刘莉在医疗设备订购过程中,收受江苏某贸易公司负责人所送的6.5万元人民币。2001年上半年一次性收受某进出口公司部门经理黄某的1万美元。同年,刘莉收受上海某贸易公司业务员所送的3000美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莉采购的医疗器械都是大型的,如渗透仪、手术床、核磁共振仪、麻醉机等。如在一桩采购案中,刘莉所在的医院需要购买一台核磁共振仪,价值160多万美元。采购成功后,销售商给了刘莉好处费4万多元人民币。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刘莉受贿,虽然都不是主动索贿,一般都是在采购成功之后,销售商主动给刘莉一定的回扣;但收下了钱的刘莉,在以后的采购中自然要购买这些“朋友”的设备,于是一桩桩交易就这样心照不宣地达成了。肥了个人腰包,损害的却是医院和病人的利益。
2005年4月12日,刘莉被纪检部门“双规”,不久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在此期间,刘莉交代了犯罪事实,退赔了全部赃款。
近日,鼓楼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结合其归案后的认罪态度及主动退赔赃款等情节,一审判处刘莉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交国库。刘莉不服上诉,但南京中院维持了原判。
【建议】
改变“以药养医”模式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谷以成认为,造成医疗系统腐败的原因有多种,但归根到底还是体制的问题。计划经济时代,医疗卫生主要依靠国家投入;但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医疗卫生投入逐年减少,从而造成了目前“以药养医”、“以器械养医”的模式。
谷以成告诉记者,要想遏制这种腐败现象,必须从体制上去改变。首先,应当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改变“以药养医”的模式。 像最近江苏拟调价137项医疗服务项目,其中包括67项检验项目、11个临床服务项目、6种介入项目和53项手术收费。他认为,在医疗服务项目提高的同时,把药价降低下去,这是解决“看病贵”的关键,也是遏制医疗腐败的有效手段。
除了体制问题,谷以成还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医德医风的教育力度。
他说,医德医风的建设对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加大力度搞好对全体从医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也是遏制医疗腐败的关键所在。
同时,谷以成认为,司法打击力度也应随之加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医疗腐败的问题。
【措施】
专项治理医药贿赂
从今年初到现在,江苏省市卫生部门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
今年4月,江苏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到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今年8月4日,江苏省卫生厅还召开了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阶段工作会议。
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市、各单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的工作班子,同时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全省56家三级医院联名向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发出了“共拒医药商业贿赂,共创人民满意医院”的倡议。南京市卫生局6月初组织卫生系统在雨花台举行了“抵制商业贿赂千人宣誓、万人签名”活动,南通市以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无红包医院”十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开展“学三院、知荣辱、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三院精神”,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在今年8月4日江苏省卫生厅召开的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阶段工作会议上,有关负责人介绍,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开展以来,省卫生厅治贿办已收到来信来访、网上举报以及卫生部转办的线索共125件,其中涉及医疗单位的有102件,占81.6%,举报受贿收受回扣的有85件,占80%,省卫生厅对上级部门转办的重要举报,及时到有关市进行了调查了解,各市积极支持配合,对厅里转办的重要信访也能及时反馈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