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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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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既是健康足疗何惧警察
张麦
  【公民发言】

  据11月16日《南方周末》报道,被人们称为“足疗书记”的陕西省咸阳市市委书记张立勇,近年来亲自挂帅带动本市足疗产业,使咸阳的足疗店发展到420多家,从业人员达到1.2万。政府还出台了“保护政策”:公安局不能对足疗店随便查,如有行动须由政府牵头。

  力推某种产业,只要这个产业本身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自然就容不得旁人干涉。咸阳市把民间称之为“洗脚”的特色服务业,通过政府引导使之规模化,也不失为因地制宜之举。但即便政府要保护某个行业或某种产业,也只能在管理及服务的手段上、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优待措施上下功夫,而不能以“政府行为”超越冲击法律法规的底线。

  就全国各地的足疗行业而言,或多或少都存在“兼营色情服务”的丑恶现象。尽管咸阳市的足疗行业比较规范,但也难免潜在着不良行为。而且足疗服务业也如歌舞厅、保健按摩、洗头理发等行业一样,属于受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的特殊服务行业。因而,公安人员如若进入足疗店,也是依法行使监管责任。

  既然声称咸阳市的足疗行业都经营得“很阳光”,那么,又何必害怕公安机关查看呢?更何况,从确保足疗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公安机关对法定管理权限之内的服务业随便查、随时查,也属于有益无害的好事,至少也可避免这个行业因藏污纳垢而逐步走上“自我倒闭”的绝路。(张麦 四川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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