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我小妹去书店买书,她一进书店就直奔畅销书专柜,抓起一本叫《岛》的书,还一本正经地和我说:“我最喜欢小四了。我们班的人都喜欢他,他可是我们的偶像。”
我一看书,小四不就是郭敬明嘛,我也算没落伍,以前看新概念作文就知道这个人。我对小妹说:“这不就是那个老抄袭的郭敬明嘛!”小妹一脸不屑地瞥我一眼,说:“抄怎么了?你还抄不来呢!我就是喜欢小四!”我一脸狐疑,抄袭的人都蹬鼻子上脸了,可是谁让他是偶像呢,偶像是不容亵渎的。
提到“偶像”一词,我突然感到有点发懵,感觉偶像时代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了。想想以前铅笔盒里也贴了一大堆赵雅芝的贴纸,我小时候的偶像是不是就是她呢?记得那时候每年暑假都会播《新白娘子传奇》,就像现在播《还珠格格》似的,不看到可以跟着说台词就誓不罢休。我已经是审美疲劳了,但还是有蛮多人天天“小燕子”来“小燕子”去的,我想这就是偶像的魅力吧。要知道,“小燕子”已经长到30岁了,1997年开始喜欢“小燕子”的孩子,现在也长大不少了吧?
想想小时候我所谓的“偶像”,无非是一些唱歌跳舞的大明星吧,心智成熟过后就不再把大明星列为偶像,充其量只是“喜欢”。另外一个近义词是“榜样”,这类人应该是从小就听说的英雄。现在网络妖魔化的时代,什么人都要往偶像派包装,姑且不管他是“偶像”还是“呕像”,反正是一角儿了,喜欢的不喜欢的各占一半。
步入成年人行列,似乎已经过了那种盲目崇拜的年纪,喜欢的人越来越多,崇拜的人越来越少,博爱了啊。他红就红,关我什么事,我又不认识他。现在视为偶像的人,反而慢慢地由遥远的人变成了身边的人。就像我视为偶像的一个朋友,她居然真的放下她的学业去上海闯荡了,并且成了一个颇有点钱的小老板。我真是超级崇拜她,因为我还没有孤注一掷的勇气。还有另一个朋友,她居然为了爱情从北京跑到南京,又从南京跑到北京,超酷。
这算不算偶像呢?算吧,偶像这个词多平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