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南京·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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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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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智囊团在线解答
朱俊骏
  昨日在线:严利民 南京东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读者:我老公在我们结婚前杀了人,但他一直骗我到现在,直到他被捕后我才知道,现在我想离婚,不知道该怎么去操作?

  严利民:到你住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读者:我和妻子1999年结婚,2000年我父母买了套商品房,产权人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2002年去世,我母亲就写了份赠与协议给我,协议上指定我为该房唯一的产权人,并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请问这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该房我妻子享有哪些权利?这份赠与协议需要到房管部门备案吗?

  严利民:赠与协议指定你为该房产唯一产权人部分无效,因为该房产是你父母共有财产,你父亲去世后属于你父亲的遗产部分由相关继承人继承,你作为继承人法定继承所得部分是你和妻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赠与给你,凭赠与协议到房产部门备案。快报记者 朱俊骏

  今日在线 徐燕君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线时间 10:00~11:00;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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