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方方 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王瑞)江苏省工商局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兵把守制度,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如果出现四类现象的,将被严格追究责任。
这四类现象主要包括:一是未按照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
二是对按照规定应当公示、上报或者通报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公示或者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三是对不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予以登记注册的,或者违反登记注册规定的;执法不严或者执法违法,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错案的。
四是有其他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食品安全监管不力
将被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