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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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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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严查“大喇叭”
田雪亭 陈陪
  □快报讯 (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田雪亭)“在禁鸣路段,机动车随意鸣喇叭将遭受严惩!”从昨天开始,南京交管部门在全市展开了查禁违规鸣号行为,行动首日,交管部门便查获违法行为350余起。

  鸣号驾驶员大多无意识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交警一大队民警在珠江路、北京东路一线巡逻。10:30,一辆苏AB37xx的出租车行至北京东路太平北路路口时,为催促前车迅速离开,违规鸣号,交警发现后及时上前将该车拦下。车主刘师傅说:“要不是你们把我拦下,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按了喇叭!”刘师傅说,他确实没有意识到是在禁鸣区域。一个小时后,记者分别前往交警五大队、交警六大队辖区进行检查,发现被拦下的违禁鸣号的驾驶员,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平时习惯了按喇叭,一下子有点不适应。交管部门核实情况后,依法对驾驶员作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

  禁鸣区域鸣号要严惩

  据交管部门介绍,南京市机动车禁鸣区域是:东起和燕路(晓庄广场以西)、红山路、宁镇公路(东杨坊立交桥以西)、环陵公路、宁杭公路环陵路口以西、苜蓿园大街、光华路(苜蓿园大街路口以西)、大明路;南起雨花东路、雨花南路、凤台南路(雨花南路口以北)、应天西路;西起江东南路(应天西路口以北)、江东北路、惠民大道、中山北路、江边路;北起龙江路、城河路、长江大桥(浦珠北路大桥北路路口以南)、幕府西路、幕府东路范围以内区域(以上均含本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交管部门强调说,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十二)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行动首日查处35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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