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决定,党的十七大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中央组织部近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中央确定,党的十七大代表名额为2220名,将由全国38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中央提出,党的十七大代表应当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党的十七大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有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的代表;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名额;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要占一定比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中,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
中央要求,在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中,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走群众路线,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全过程。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代表选举工作,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参与率。
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6月底前结束。据新华社电
■将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 ■提高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 ■省区市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前,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听取意见 ■代表名额增加了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