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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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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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喊冤”,谁会吓得流汗?
吴梅花
  【今日视点】

  顾雏军案庭审中,顾雏军否认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还发表了近3个小时的“演说”为自己“喊冤”。他“喊冤”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当初他办的一些事情得到了某些主管部门的“特许”。法庭上,顾雏军不断提到一些政府机构甚至官员的名字。

  (11月11日《广州日报》)

  顾雏军法庭演讲三小时,相信最如坐针毡的应该是那些不断被他提到的名字,是那些当初出于种种目的为这个“资本玩家”大开绿灯的人了。

  顾雏军案越来越像一个标本,一个揭示“资本玩家”背靠特权而繁衍的标本。顾雏军的话几多真实几多虚假,还需要法庭的调查与取证,但被他咬住的人都没有出来“辟谣”,就为我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顾雏军当年在国内整合产业资本,仅短短4年内就打造出一个“格林柯尔系”,如果没人提供运作空间,这绝对不可想象。

  非法的资本运作,表面罪过在企业本身,根子却是在地方政府、官员的行政思维与监管乏力。法庭上的顾雏军为何理直气壮?是因为他感觉自己的“玩资本”是在政府官员特许的平台上“依规则行事”。给他“特许权”的官员为何不觉愧疚?是因为他们在地方盲目追求GDP增长、地方招商引资如火如荼,甚至“档案馆”都在引资指标的大背景下,任何讨好企业的方式都披上了发展地方经济这样高尚的外衣。这是一个当下大行其道的政府部门与企业“双赢”运行的潜规则,尽管这样的“双赢”常常以社会基本公平为巨大代价。

  任何一个市场经济都需要从无序走向有序,严格地惩罚就是建构有序的驱动力所在,而惩罚显然不能“只拔萝卜不挖泥”。

  顾雏军案将如同一个试金石,如果为他大开绿灯的人果然存在,如果这些人都能够在上级政府的“理解”下一个个金蝉脱壳,那么,这样的“惩罚”只会比“鼓励”还要罪恶———有了惩罚却伤不到自己只会令他们以后派发特权时更加肆无忌惮。面对一些动辄“特事特办特许”而不惜逾越法律的官员,面对那些仍然以为“特许”全然是好心帮企业的官员,突然想起林妹妹对宝哥哥哭哭啼啼说出的那句经典:你可改了吧!

  (毕书之 陕西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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