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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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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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养你的狗我走我的路
符玉瑶
  广州警方表示: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罚单。这些行为包括: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违规遛狗、不进行犬只免疫等。携带犬只进入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或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携犬外出不及时清理犬粪的行为,由环境卫生部门处以50元罚款。

  (11月12日《羊城晚报》)

  近来,“狗患”似乎在全国各地泛滥开来,有许多人不幸被狗咬伤,得了“狂犬病”而死于非命。至于说狗吠扰民,狗屎熏人,等等,就更让人烦不胜烦。然而,养犬的人却颇不以为然,他们觉得狗是自己的朋友,甚至是自己的孩子。于是,一场关于“禁狗与否”的讨论也在各大媒体热热闹闹地展开,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至今谁也说服不了谁。

  在这种情况下,养狗的人实际上是大大地沾了光,而不养狗的却吃着亏。因为,狗主人通常在独享狗的乖巧与忠诚的同时,却把乖巧和忠诚之外的诸如吠叫、狗屎乃至威胁强加给不相干的路人,这当然是不公平的。狗,只是狗主人的宠物,与旁人无关。谁知道在什么时候,谁会被哪一只发狂的狗猛咬一口呢?

  狗主人在家里怎样宠爱自己的狗,那是他自己的事情。而要在公共场所展示,则未免会影响他人。对狗的宠爱,他人未必乐见。譬如,上公共汽车,狗当然要受到限制;在餐馆里面,宠物就不能像人一样爬在餐桌上。即便狗主人愿意,他人也绝不会答应的。宠物和人和谐共处当然也要讲规矩,当道德约束力有不逮时,自然要仰仗法律法规。看来广州此次整治行动将要动真格的了,这很让人期待———期待宠物饲养的规范化,期待狗患狗祸能够得到遏制,期待宠物主们在享受自由饲养的同时,也让别人能够自由地享受自己的生活权利不受干扰。可是,说实话,我仍然对所谓“养狗法”一点不乐观。其实,我们在许多方面都不缺少法律法规,我们缺少的是———严格的执法。就拿广州的“养狗法”来说吧,究竟该谁来执行?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狗患和狗祸,怕永远是困扰市民的一个话题。

  (李和平 广东 职员)

  【异论锋生】

  你养你的狗

  我走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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