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南京·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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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不懂的“预备齐,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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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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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的“预备齐,涨价!”
申猴
  ■今日话题

  昨天,李先生像往常一样,走进江宁一家网吧,掏出2元钱准备上网。“服务员告诉我钱不够,价格现在涨了,从以前的每小时1.5元调到2.5元。”李先生很是诧异,“怎么说涨就涨了?”

  (11月11日《现代快报》)

  ■读者快评

  “无可指摘”的网协

  不要说2.5元一小时,250元一小时也无所谓,大不了换家网吧就是了。可江宁区的网民却说不起这样的“硬铮”话,因为一夜之间江宁的网吧全部统一了价格。

  说心里话,网协的举动我还真能够理解,它又不是国家机关,吃的是网吧饭,当然得为网吧业主办事。赶明儿个,再成立个大米协会,统一定价10块钱一斤,外地低价米不准入;再成立个猪肉协会,20块钱一斤,嫌贵可以不吃。照这样下去,他们的利益统统得到了保证,我们百姓的利益谁来维护呢?难道说他们真的想卖多少就卖多少,一句“嫌贵可以不来”,我们的监管部门就哑巴了吗?草木菁华

  统一价格恐是黄粱美梦

  可别小看了这个两块5,这涨幅超过了66%的一个大动作,也许当下没有哪个行业哪个领域敢如此“胆大妄为”。“嫌贵可以不上网”的豪言壮语可谓是意气风发掷地有声,充满了十足的把握和满怀的信心。

  任何一个市场都有不同需求,任何一类产品都应该进行市场细分,根据网吧的环境、服务、网速和所提供的电脑设备的档次不同,完全可以形成高、中、低不同的消费层次来满足网民们不同的需求,不顾差异性而硬性统一价格的做法完全违背了市场规律。那种想靠价格垄断获取暴利的时代早已渐行渐远,统一大幅提价的做法只怕会是黄粱美梦虚幻一场。神五神六

  涉嫌价格欺诈

  《价格法》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依照法律规定,网吧有自主定价权。由于网吧经营场所、人流量及网吧电脑质量等原因,网吧定价,适当拉开差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价格法》第十四条还规定,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不正当价格行为。对此,有关部门有权干预,可以责令改正。广春

  把价格还给市场吧

  实际上,价格同盟,网吧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者,当年的彩电价格同盟我们还记忆犹新。事实上,无论什么样的行业价格同盟,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都是不攻自破。

  市场像一只无形的手,它自会调节顾客等资源在各个网吧之间的分配,最后的结果是优胜劣汰,网协担心网吧间的恶意竞争,有点杞人忧天了。

  网协是由网吧业主组成的民间组织,自己给自己定价,总不免给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因此,防止网吧间的恶意竞争,还是交给市场这根无形的指挥棒去指挥吧。

  新模范马路 高念举

  涨价并非一无是处

  水电油气涨价,为什么大家都反对?因为那些“亏损”单位的先生小姐们个个收入颇丰,没有“亏损”的压力,却让咱老百姓来帮他们“填窟窿”。网吧涨价与之不同,人家是“责任自负”。所以,对江宁网吧的涨价,我没有反对的“冲动”。

  从报道中可见,涨价之后网吧的情形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愁的是位置差的,想必房租等负担轻,大可靠“价格战”取胜,统一定价后便失去了价格优势。而另一些“网吧处于校园附近,而且许多电脑配置非常好,显示器也是液晶的”却喜上眉梢。看来,即将“歇业”的,是那些只靠低价、不讲环境、电脑质量的网吧。这个结果,不难预见,很好理解。

  其实,各行各业都有“价格战”打得昏天黑地的历史。表面上看,价格降了对消费者有好处,但“便宜没好货”的道理谁都知道。从长远来看,低水平价格战的结果,要么是实力者胜出、形成垄断,要么是众败俱伤、反而“假冒伪劣”大行其道,到最后倒霉的还是消费者。

  靠“统一价格”来结束恶性竞争的做法绝对不是一无是处。要说有错,那是因为这个“统一涨价”是靠“上面”硬性规定的,没有把市场放在眼里。申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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