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土地一波三折
陈进所说的那块土地位于东台市城北,里面是杂草丛生,有的已没过膝盖,旁边是一些参差不齐的房屋。陈进说,2005年4月,他从报纸上看到东台市信用社资产转让公告,其中一项是转让一块面积为6799平方米的土地。“由于资金有限,我便打电话询问能否买一半。数天后,对方答应可以,但要先交保证金5万元。”陈进当时在乌鲁木齐做工,闻讯后,立即赶回东台。“土地拍卖是在信用社12楼进行的,最终我以最高价44万元获得2776平方米的土地。”东台市公证处还向陈进出具了公证书,约定双方一个月内办好所有转让过户手续。
但手续办理并不顺利。“我去东台市国土局时,接待人员说信用社无权出卖这块地,他们已经上门进行了制止。”陈进告诉记者,“得知这一情况,我当时差点懵了,买土地的44万元可全是我一分一分攒起来的血汗钱呀。”他随后找到信用社,对方表示调查后再做决定。
过了一段时间,东台市信用社负责人承认,内部工作失误,导致所卖土地位置弄错,并答应另换地方。“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接受。”陈进说,更换后的土地,直到2006年1月才办妥手续,领到土地使用权证。
申请建房遭到拒绝
有了自己的土地,陈进开始兴冲冲着手建房办厂,“因为土地使用权证上明确这块地用途是工业。”但迎接他的却是当头一盆冷水。
2006年1月25日,陈进带着土地使用权证和申请报告,来到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办负责人热情地接待了我,了解有关情况后,摇着头告诉不能给我办手续,因为我买的那块土地早在2003年就已规划为住宅区,根本不能作为工业用地。”陈进说,“我立即回头找国土局,国土局答复,他们发证程序没错,让我找信用社。但信用社又把皮球踢走,称土地使用权已转让,一切与他们无关。建房的事让我找规划办。”
就这样,陈进一直在规划、国土、信用社等部门跑来跑去,“每个部门都强调各自的理由,称自己办事程序内容没错,但就是不允许我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陈进说。
国土规划各抒己见
东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陈进的现状表示同情,但爱莫能助,“我们给陈进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没有任何问题,合法合规。规划部门不同意他建房,那是规划部门的事,我们也不好干预。”
这位负责人说,陈进的土地是存量建设用地,原先是一家企业的,后因欠债,被法院查封抵押给东台信用社。“现在信用社转让给陈进,也符合‘土地法’的规定,我们没有理由不同意转让。根据有关规定,只有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先取得规划许可,方可转让使用权,而存量建设用地,无须规划部门批准,就可转让。”
这位负责人认为,规划部门以这块土地已有规划为由,拒绝给陈进办理规划许可证是说不通的。
对国土部门的说法,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办负责人并不认可,“‘规划法’早已明确规定,建设用地无论性质是存量还是新增,都必须先规划,获得许可后方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陈进先拿土地使用权证,后来申请规划,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所以我们不可能审批。”
规划办负责人说,陈进的土地早在2003年就规划为经济适用房小区,“这个小区很大,陈进的土地只是其中一小块。我们怎么会同意他单独建房呢?”
土地闲置久拖不决
获得的土地合法却又不能用,难道让土地一直荒废、闲置下去?10多个月来,陈进奔波在政府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但始终没有结果。
东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负责人说,其实,问题解决起来很简单,有两个办法,一是国家收回这块土地重新拍卖,第二就是规划部门按程序给陈进办理规划许可,“把那块地的具体规划告诉陈进,陈进建设房屋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问题就迎刃而解。”
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不可能给陈进颁发规划许可的。目前解决的办法,我个人认为只有一条,让国家收回土地,重新拍卖。”
陈进说,竞买这块土地的目的,就是想自己办企业,为此,他先后已花去60多万元。现在统一规划,有关部门收回也可以,要么重新给他一块地,要么按市场经济运作。“因为土地价格涨得很快,一天一个价,目前他这块地市场价在100多万元,而有关部门出的收购价只有50万元,这怎么能让我接受呢?”
据悉,此事已引起东台市政府的重视,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
快报记者 向红
陈进,东台市三仓镇村民。2005年6月,他以44万元竞买了一块面积为2776平方米的土地。但一年多过去了,这块土地却一直闲置在那里。“有关部门互踢皮球,不让我使用。我腿都跑断了,死活没用。”昨天,陈进气愤地说。
数十万竞买来的土地,荒废一年多
部门之间互相推责任,村民跑断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