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南京·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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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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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钱/分钟”快叫停
张名青111
  ■新闻背景

  昨晚,在双桥门菜市场,一个老板开的三家话吧打出了“长途2分”的招牌。另一家打出了每分钟1分钱的“超低价”。经了解,这是两家话吧老板为了争客源,恶性竞争降价的结果。

  (11月9日《现代快报》)

  

  梅广: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种顾客蜂拥而至的现象是短暂的,除非老板是存心想把话吧当慈善事业来经营,否则,即便是倾家荡产也不可能维持多久。

  更重要的是,电信价格标准是经政府物价部门审批的,即便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也只能由政府物价部门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调整,任何人擅自随意提价或恶意降价,都是对价格秩序的冲击和破坏,是价格法所不允许的行为。话吧老板要想通过竞争来获得更多的客源,就应该在服务质量及环境、配套设施上多动心思,不惜血本地一味降价,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

  

  板仓街 王蕴刚:虽说这两名老板“放血”是周瑜打黄盖,但此种自杀式竞争却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当制止和处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江苏省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五条指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包括“迫使竞争对手回避或者放弃与自己进行竞争”等行为。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因此,工商部门应立即制止这种行为,并予以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

  

  小小鸟:价格上,顾客获得了实惠;服务上,通话质量不变,这也算“恶性竞争”?老板不会做永远亏本的生意,即使是真的暂时“赔本卖吆喝”,目的可能在于占领市场,又或打响牌子,又或出于其他复杂的原因,总之他有自己一套的经商办法,以为“亏本”就是“恶性竞争”,以为“恶性”就准备紧急叫停,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

  当彩电大打价格战的时候,有关部门不是大呼小叫“恶性竞争”,下发文件禁止吗?禁令禁不住市场经济的大潮,几年来彩电价格不断下滑,优秀企业活得有滋有味,顾客以更低的价格买得产品,“恶性”还是“良性”不辨自明。大至超级企业间的价格战,小至两家话吧老板的“一分钱一分钟”,政府需要重点监管的是有没有以牺牲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为代价损害消费者利益,至于其他,由竞争决定命运,市场决定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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