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还钱
执行令贴到小区门口
今年才21岁的男青年陆浩,从南京宏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来轿车后,因与大货车相撞,导致轿车严重受损,被告上法院。今年7月,南京玄武区法院判决陆浩赔偿69590元。案件生效后,陆浩迟迟没有还款。
进入执行程序之后,玄武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找陆浩,都被他推脱。当法官赶到他在白水家园的家中时,却发现他已经搬了出去。昨天,法官再次拨打他的手机号码。“法院就执行一事现在正式传唤你,请你到法院来一趟。”“实在要我去,你们就来找我啊!”说完这句带有挑衅意味的话,陆浩就挂掉了电话。
据此,法院将执行令贴在白水家园的小区门口。这份执行令上,明确写道,法院责令其于2006年11月10日前履行还款义务。并将逾期不履行可能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明确告知。
转移财产
千元“卖”了一套房
秦小姐原先在南京珠江路一家公司工作,其间她曾经向公司借款4万元。后来秦小姐辞职去了一家新单位,却没有归还原先单位的借款。为了索要借款,老东家将她告上了法院。今年3月1日,双方在法院达成了调解,约定秦小姐归还4万元。可是之后,她并没有按约履行。
当玄武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找到她时,她总是一脸无奈:我没钱啊,只能慢慢还!可是在房产局进行调查时,法官却发现了让人吃惊的一个事实。房产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秦小姐曾经将她的房产过户给了新东家,该房产在白下区尚书公寓,面积为50平米,评估价格为27.9万元,而秦小姐的这次过户价格为1000元!再看看过户时间是今年3月5日,就在她签订调解书后几天而已。
法院认为,秦小姐的行为明显属于故意转移财产,抗拒法院执行。昨天,法院对她进行了司法拘留和罚款,之后她已经还清了4万元欠款。
执行风暴
3天执行结案23件
说起这次执行风暴,玄武区法院执行局王海城局长感慨很多:过去,执行局人手有限,执行力度对付不了老赖。这次执行风暴,院长亲自坐镇指挥,全院75%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执行,针对不同的老赖,分有白天、晚上、清晨三批专门负责“围堵”的人员。“有的人守到一两点,结果发现当事人开着汽车回来了;有的人晚上到饭店,把老赖从饭桌上拉了回来。”
在执行风暴的震慑下,老赖陆陆续续走进法院,主动还款或者商谈、制定还款计划。11月6日至8日,法院在3天里顺利执行结案23件,总执行标的达到了160万元。“‘执行风暴’把我们自己法官也弄得很累,但是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个行动已经刹不住了。”
通讯员 玄执
快报记者 马乐乐
上周,南京玄武区法院开展了“执行风暴”行动。一周下来已经执结案件88件,创造了该院的新纪录。昨天,记者走进该法院,与法官共同经历轰轰烈烈的“执行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