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丁晓头 记者 宗一多)一名窃贼入室作案被户主发现后,为了尽快脱身,挥拳殴打对方,结果不仅没能逃脱,反而被以入室抢劫处以重罚。
现年42岁的李明是南京郊县人,曾因盗窃先后被处少年管教2年和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不到5年,恶习不改的李明再次重操旧业,在案发前的去年6月至11月间,先后采用翻墙等手段,入室盗窃作案5起,盗窃人民币5100元。去年11月26日晚7时左右,李明来到南京淳溪镇某村,采用翻墙、翻窗等惯用手段,进入失主邢某家中,窃得手机、手表、mp3播放器等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的物品。但其并未就此罢手,正当他意犹未尽地进一步行窃时,被正好回家的邢某发现。为了脱身,李明当即照着邢某面部猛击一拳,不料被邢某趁机揪住衣服,两人扭打在一起。扭打中,李明的手指被邢某咬住,疼痛的李明见脱身不得,使威胁道:“再不放就打死你。”其后继续对邢某的头部等处实施殴打。此时,附近群众听到邢某的叫喊声,纷纷赶来,共同将李明抓获并报警。
经开庭审理,法院近日以抢劫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李明有期徒刑10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