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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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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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公司只愿给3000
胡玉梅
  劳动监察部门将进驻南京浙广厦物业有限公司调查取证

  收取服装押金、加班超时、扣发工资、不办保险,吴有魁等7名农民工11月6日上午到快报投诉南京浙广厦物业有限公司违规一事,该公司人事经理李寿飞表示,公司保安加班工作的事实确实存在,并答应退还服装费押金。(快报7日已进行报道)

  昨天,吴有魁等人又来到快报,他们对于南京浙广厦物业有限公司的协商要求提出了不满意见。吴有魁说,11月6日下午他曾作为被公司辞退员工的代表,向公司的人事经理李寿飞提出了几点要求,让公司按照有关法规,补发7个工人的加班工资并退还服装押金、支付10月份的工资等。

  “7日下午,公司按照当初的承诺,先退还了我的服装押金600元并支付了10月份工资,但对于我们超时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等费用的补发问题,公司没做出明确的答复。”吴有魁说,公司只同意以每人3000元的补偿金为条件,以此作为与7个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被吴有魁拒绝。按照吴有魁的计算,公司应补发他1.8万元,3000元的数目离他期望值太远。

  “如果觉得我们协商不成,吴有魁等人可以通过其他两个途径解决劳资纠纷,一是申请劳动仲裁,二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人事经理李寿飞说,工人如觉得企业无法支付其期望的价值,完全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解决劳资纠纷。

  “不讨到补偿,我们誓不罢休!”吴有魁等人表示。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吴有魁等7名农民工的投诉案件已经被受理,据初步调查,南京浙广厦物业公司在最低工资标准问题上肯定存在问题,比如,保洁人员的工资才530元,根本没有达到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750元/月(10月1日前是690元/月),即使按小时工的身份来算,也没有达标,以合同上标注的每天工作5小时,每周休息一天计算,月工资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x5小时x26天=819元(10月1日前每小时最低工资是5.8元,月工资为754元)。据悉,劳动监察部门昨天已向该公司下发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近期内将进驻该单位调查取证,调查面还将扩大到该公司全体职工。

  【措施】 四部门部署专项检查

  岁末将至,农民工工资问题又成了关注焦点。记者昨天获悉,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2月期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本次专项检查涵盖全省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等。

  “对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劳动部门将重点监控工资发放情况,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企业负责人公开处理;同时,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省劳动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确保农民工在“两节”期间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到劳动报酬。

  【提醒】 民工讨薪要注意四点

  农民工讨薪应注意:1.如果农民工在用人单位打工遭遇欠薪,必须到用工发生地的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投诉,这样才能保证尽快拿到工钱;2.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须具有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3.投诉举报时,最好形成书面材料,并且提供在该单位打工和拖欠工资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出入证、临时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欠条等等;4.农民工要学法知法懂法,遭遇欠薪时应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讨薪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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