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重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年所得超12万须自行申报纳税
· 年工资14.4万年所得15.3万?
· 五种情况要自行申报
· 不如实申报 负法律责任
· 年所得包括哪些内容
· 1.4万南京纳税人 年所得超过12万
· 延期申报要提出申请
· 个体工商户 申报没变化
· 工资改革 将削减高收入者补贴
· 哪些可不计入年所得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年所得包括哪些内容
  1.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但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

  答: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指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3.各个所得项目的年所得怎样计算呢?

  答: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