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自习教室每座3元、图书馆座位5元,每天至少能帮5个人占座,月收入千元左右———这就是目前沈阳市皇姑区某高校的大二学生张明(化名)的生意经。
虽然每天早晨5时多就要奔波在图书馆、自习教室之间,但张明却动力十足。因为学校自习座位越来越紧张,颇有经济头脑的他开始做起了卖座的生意,并且收入颇丰。
“每天不到6点就到图书馆排队等着开门,有时候晚个十多分钟就没有座了。”杨娜是沈阳师范大学大四的学生。为了能在图书馆里自习温书,她可以说是费尽心思,但有时候仍难找到理想的座位。“学习累,占座更累。”杨娜对此感觉很无奈。
有律师认为,如果是受同学委托占座,双方又达成了支付一定委托费用的协议,那么,这时候收取的占座费就是合法的;如果是先占了座位,然后再卖给其他同学,这种“占座费”就是非法收入,因为占座者对座位并没有所有权。据《 时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