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生活的一无业男子李某,为了钱财,凭借自己身材、脸形消瘦的“优势”,假装自己患艾滋病,多次手持装有血液的注射器,明目张胆抢劫钱财。
2006年3月21日9时许,李某手持装有血液的注射器,来到青云谱区卫生局一间办公室,称自己患有艾滋病,要给他500元钱治疗,该局领导就做他的思想工作,李某不但不听,反而提出要800元钱,无奈之下,只好给了李某750元钱。得逞后,4月28日上午,李某再次手持小刀和装有血液的注射器,来到青云谱区民政局办公室,称自己患有艾滋病,工作人员无奈给了李某1200元。
2006年4月29日7时20分许,李某手持铁棍和装有血液的注射器,来到江龙房地产公司要老总拿钱给他,遭拒后,用注射器威胁保安人员,10位民警赶到现场后,李某还当着民警的面,强行要走了公司450元。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李某又以相同的手段抢劫索要很多人数目不等的现金物品。
今年5月5日,李某故伎重演时被公安机关抓获。10月20日,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8次,价值人民币5380元,已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380元。据《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