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田雪亭)近日,南京四名市民因举报涉爆涉枪线索有功而分别受到公安部及江苏省公安厅的奖励表彰。其中市民赵某荣获公安部颁发的2000元奖金、邹某荣获公安部颁发的1000元奖金,而市民周某、刘某分获省公安厅颁发的500元奖金。
据了解,10月19日公安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奖励举报涉爆涉枪涉刀案件线索有功人员工作的通知》,对全国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有功的225名群众进行奖励,其中南京有两名举报有功人员受到奖励。同时,江苏省公安厅也按照《江苏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提供治安信息的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在互联网上设立违法犯罪举报信箱的通告》规定,对南京市上报的两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
7月31日上午9时许,根据市民赵某提供的线索,六合公安分局冶山派出所会同九龙公安分局对原冶山镇老汽车站售票房进行突击检查,一举查获并收缴藏匿屋内的两袋粉状乳化炸药(共计104.25公斤)、导火索11.6米、雷管20枚,并当场抓获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的嫌疑人郑某。经过进一步的追查,将涉嫌买卖爆炸物品的涉案人员王某、李某和杨某相继抓获;8月19日21时许,冶山派出所根据群众邹某举报,在冶山镇白云山村一树林内抓获非法携带枪支正在打鸟的倪宝。两天后,另一名违法嫌疑人王生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经查,8月19日晚上9点多,王生、倪宝两人非法携带气枪1支、铅弹104颗(气枪铅弹均为王生所有,购买于10年前),合骑乘一辆摩托车来到树林里打鸟,目前两人已被行政拘留。
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受到公安部表彰的赵某此前因为举报案情重大,已经受到南京警方1000元的奖励。警方欢迎广大市民继续向公安机关提供涉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剧毒等危险品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举报电话:110或84420304)。参照公安部出台的奖励标准,公安机关将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给予3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
(文中涉及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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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1.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或者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将给予举报人员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2.收缴枪支1支、仿真枪10支或者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3.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涉刀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