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商报》报道 近日,有市民称,目前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打出了“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广告,广告中的酒名就叫做“行政事业专用酒”。什么样的酒才是“行政事业专用酒”?市民们认为该广告无论是在发布形式或是内容上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而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广告违法。
该广告刊登在贵州省内某报上,广告上的“行政事业专用酒”字样格外惹眼。在该广告的左侧,记者看到的是酒的外包装及酒瓶,而右侧则是大大的“行政事业专用酒”字样,在这几个大字的下面,该酒的价格是全国统一价198元。广告落款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法人代表为汪启平。
记者致电该酒厂,该厂法人代表汪启平称,酒的名称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而且只是代号,只要酒好喝就行了,一个酒的名称不会对人们有多大的影响。
贵州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王岭杨处长认为,这种酒的名称没有相关行政事业部门的审批手续,企业用“行政事业专用酒”这种名称,明显是误导消费者,该广告违反了相关广告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