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学校幼儿园不安全?举报!
· 江苏新闻界 庆祝中国记者节
· 对照“八条”欢迎举报
· 儿童医院明年床位大扩容
· 廉政柱
· 南京表彰 省运会金牌选手
· 孙中山铜像回归 尽快确定时间表
· 南信大全球重金寻院长
· 镇江调整 退休人员养老金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对照“八条”欢迎举报
  一、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二、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三、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四、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两次。

  五、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六、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

  七、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八、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