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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基”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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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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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基”迷局
马乐乐
  “万基”南京宣扬直销

  一提到“万基”,南京市民程女士便满脸恐慌,她说,“万基”把她害惨了。然而在几个月前,“万基”曾经寄托了她致富的梦想。

  程女士和丈夫从苏北来宁,在珠江路附近做数码生意已经有几个年头了,由于竞争过于激烈,他们发现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今年3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结识了南京人郝女士。

  “当时我们在珠江路新世界中心里面办公,郝女士也在同一个楼层里,渐渐就认识了。”平常攀谈中,程女士开始知道原来卖东西还可以有“直销”这个概念。也就是通过郝女士,他们夫妻俩了解到,“万基”已经开始从事直销,据称这是一种“有着广阔前景的销售方式”。

  “我们是做传统生意的,对‘直销’并不了解,但是郝女士的话让我们很心动,加上‘万基’也是知名品牌,我们就动了兼做直销的心思。”程女士回忆起今年4月15日的情景,“那天下午,深圳‘万基’总部方面到南京龙江的一个宾馆来开会,会上说将在南京开3家专卖店,所有南京地区的万基直销产品都由这3家店销售。”

  在会上,程女士夫妇听到了也看到了让他们不能不信的数字。“我们按照国家对从事直销企业的规定,已经有8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和2000万元的保证金,我们将在全国开超过100家专卖店。”程女士手中至今仍持有当时“万基”给她的一张账户复印件,这个单据上显示,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下称“万基药业”)的账户上存有2000万元。

  “万基”专卖店登场

  按照“万基”方面的承诺,程女士首先要交成为会员的2500多元“入会费”,然后才能购买“万基”的产品。倘若开店,将首先向“万基”缴纳5万元,然后“万基”将他们的门店标识等一揽子须知发来,程女士按照“万基”的要求进行装修和营业,最后“万基”给她发放价值5万元的产品。“他们说,我可以以低于这些保健品市场售价30%的价格进货,这当中的差价全归我。”程女士回忆说,她当时根本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但是她说,最终让她下定决心的,是郝女士。

  在程女士拿出的一张纸条上,记者看到:“《个人担保》,陈××(记者注:程女士的丈夫)汇款5万元,给深圳万基中国开专卖店,本人自愿担保。如有意外,一切我个人承担赔偿。郝×。4月21日。”

  程女士说,正是由于郝女士信誓旦旦的保证,她才最终下了决心。4月25日,按照“万基”方面的要求,她向深圳方面汇款5万元。很快,“万基”就发来了相关材料和1万多元的装修费用,又发来了价值2万多元的产品。经过紧锣密鼓的装修,程女士的专卖店在新世界中心开业了。

  “万基”带来的危机

  一瓶“灵芝孢子粉胶囊”145元、一瓶“女士多维片”110元、一瓶“葡萄籽软胶囊”195元……当这些产品刚开始被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时,程女士说她对未来满怀希望。可是希望很快就破碎了。

  运作了一段时间后,好容易有顾客经朋友介绍来购买产品,可是事情却不是这么简单。“按照规定,有顾客来买产品时,我们将顾客的需求信息发给‘万基’,顾客将款打给‘万基’,由‘万基’向顾客发货,我们拿到的是事后的提成和积分。”然而程女士说,她这么做了,却没拿到深圳方面的提成,她等于被架空了,“总之就是与一开始的承诺完全不同”。

  顾客张先生向记者证实了这个说法:“我是5月份经朋友介绍去新世界中心买‘万基’保健品的,程女士就是这个店的老板。按照规定,一次性购买的门槛是800元,我就买了将近1000元的产品。我把钱打到深圳的账户上,过了一阵收到了‘万基’发来的货。”

  眼看着根本没有赚钱的希望,而房租、水电、物业等杂费还在不断开销,程女士急了,她说她与“万基”交涉了不知道多少次,对方都在推脱。今年9月,她的丈夫陈先生决定立刻中止经营。

  “万基”陷入传销风波

  让陈先生开始警惕的是上海媒体的一篇报道《深陷“传销”风波 万基苦等直销牌照》。文中称,“万基”为了进入直销行业,专门成立了万基(中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万基(中国)”),可是经过长时间等待,万基(中国)仍然没能拿到商务部发放的直销牌照,与此同时,有传言称万基(中国)涉嫌传销。

  陈先生说:“我觉得‘万基’就是在搞传销。”他说,他们夫妻俩在开专卖店前,“万基”方面曾经有人在纸上给他们写“万基”的销售方式。“他们在纸上很明显画出了上线下线的框架,我觉得这就是典型的‘拉人头’。”然而,除了这张纸,他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万基”从事的是传销。

  让陈先生果断决定中止经营的,是今年8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从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后,他立刻让妻子中止了经营,“违法的事千万不能做”。

  于是他们经过与深圳方面的沟通,将货都退给了万基(中国),然而他们先前交的那5万元却迟迟没有汇回来。

  “万基”被指诈骗

  虽然货款一时没有收回,但是程女士夫妇总觉得,像“万基”这样的大企业,不可能会欠这点钱不还,因此他们虽然还经常打电话去交涉,但是没有太上心。

  10月23日,程女士收到了万基(中国)发来的一份传真《紧急通知》。其中称:“为了能与国家政策接轨……公司决定从10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暂停营业,全面进行内部整顿和调整,11月1日起恢复营业。”

  可是接下来的情况却急转直下。“10月29日晚上,我接到安徽一个同行的电话,说深圳那边出事了,人都跑了!”

  程女士这才想起《紧急通知》中留有“停业期间处理遗留问题”的电话,可是打过去却一直没人接。“11月1日晚上,我突然接到了‘万基’来的电话,说继续停业整顿。我还没来得及问,对方就挂了,我再打回去,就没人接了。”

  “我找过几次作担保的郝女士,她现在也不理我了。”程女士感到愤怒。用程女士提供的号码,记者试图与郝女士取得联系,可对方的小灵通却一直“不在服务区”。

  “现在全国各地开‘万基’专卖店的人都要联合起来了!”按照程女士提供的号码,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一个她的同行。这个叫滕相杰的温州男子在当地开了一家专卖店。在电话里提到“万基”,他显得异常气愤:“我交5万元,‘万基’给了我1万多元的货,但是我根本卖不出去!我打电话到深圳,总是推脱!我打算再看几天,实在不行我肯定要去深圳找他们的!”

  无奈之下,程女士只好将万基(中国)和郝女士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责任,退还5万元货款。另外,她还在深圳和南京两地以被诈骗为由报了案。

  “万基”让人眼花缭乱

  程女士状告万基(中国),理由是对方构成了民事行为欺诈。

  在程女士提供的材料中,记者却发现了一些异常之处。

  在她与“万基”签订的《万基(中国)品牌推广中心经营合同》中,合同的“甲方”是万基(中国),然而合同末尾的盖章处,却盖着“万基(中国)市场运营中心”。在程女士出示的她将5万元汇给“万基”的汇款单据上,显示她汇款的账户是“万基伟业”。而她拿出的当初“万基”方面给她看的“2000万元保证金”所在的账户,则是“万基药业”!

  记者在“万基集团”网站上查询得知,“万基(中国)”“万基伟业”和“万基药业”均是“万基集团”的子公司,彼此之间并不是一回事。

  圣典律师事务所邓立新律师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这3家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然而程女士与“万基(中国)”签了合同,却将钱给了“万基伟业”,而那保证金则是“万基药业”的。因此她现在如果要中止与“万基(中国)”的合同,去向“万基伟业”要钱,非常困难,即使按照国家对直销方面的规定,当企业无法还款时启动保证金,那么这个保证金也只是“万基药业”的!“很难相信,出现这样的兜圈子情况,会是一种无意识的或者偶然的行为。”邓立新分析说。

  那么,万一“万基”方面无意还钱,郝女士将会承担担保责任吗?“很难!”邓立新说,“法律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无效;主合同有效,还要看具体情况。另外郝女士即使承担担保责任,也仅仅是承担赔偿责任,这当中还要考虑损失的举证,双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

  “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中指出,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邓立新说,“现在可以肯定万基(中国)并没有取得直销牌照,那么它如果进行直销活动,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违法。程女士只要能证明万基(中国)从事了直销活动,那么她与万基(中国)签订的合同就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可以认定为无效,她也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胜诉。”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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