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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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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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偷你的钱,我再借给你!
葛小林
  先偷你的钱,

  我再借给你!

  □快报常州电(实习生 葛小林 通讯员 芮东生 周衍兵)兄弟来借钱,没钱借,多丢人!在常州打工的一男子就遇到了这样的尴尬,但他挽回面子的办法居然是,“我先悄悄偷你的钱,再光明正大地借给你!”结果,他居然对铁兄弟的购房定金下了手,“偷他2万多,再借给他5000”。

  来常州打工的芜湖男子江某结识了开理发店的小赵,两人成了要好的铁兄弟,还时常住在小赵的店里。近来,小赵想要买房子,见江某在常州一网吧做网管,每月的收入不错,便开口向江某借钱。但属于“月光族”的江某哪里有什么闲钱,他只能十分尴尬地回绝。

  到了10月26日下午,江某掏出了5000元钱递给了小赵说,“手头只有这点钱,你买房子,兄弟也帮不上什么忙”。小赵连连感谢。当小赵打开办公桌抽屉,准备把这5000元钱跟之前自己准备的2万多购房定金放在一起,谁知前几日刚从银行里取出的3沓钱只剩下薄薄的十几张了。小赵立刻到派出所报警。

  原来,10月23日中午,江某来到小赵的理发店,在厕所里,小赵拿出了一个黑色皮包,里面装了三沓人民币,说是买房子的定金,小赵随后就把钱放在了办公桌抽屉里。10月24日下午两点多钟,江某睡醒后就走进了小赵的房间,这时他脑子里一下子冒出个歪念头:既然小赵向我借钱,我没钱借给你,已经很没面子。现在我偷点你的钱再借给你,好歹也能挽回点颜面。于是他将小赵的钱偷了去。11月3日,江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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