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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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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5法官掉进钱色陷阱
已有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退休法官被“双规”或逮捕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6年6月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有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法官,卷入调查的法官、律师多达数十人,调查还在逐渐向基层法院渗透。一直走在改革前沿的深圳中级法院缘何成了腐败灾区?记者走进深圳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深圳法院的腐败串案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深圳中院一批院长、庭长级法官先后被逮捕、“双规”,最初是由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引起的。据一个检察官透露,案子最先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的,调查从已退休的深圳中院法官廖昭辉及资深拍卖师林某开始。

  廖昭辉2005年7月正式从深圳中院退休,此前在刑庭、执行庭都担任过法官。在他退休后,检察院调查表明,他在任执行庭法官期间,曾收受一拍卖公司老板林某的贿赂。廖昭辉和林某被逮捕后,深圳市检察院的调查矛头指向了新上任的民七庭(即破产庭)庭长张庭华。今年6月6日上午,张庭华被逮捕,随后检察官在他的汽车里搜出10万元人民币现金。传言说,当日在他的办公室搜出150余万元现金,其中120万元是港币。

  据一个跟张庭华十分熟悉的法律界人士讲,在做法官期间,他遭到的投诉特别多,但奇怪的是他越被投诉越是升迁,从1998年助理审判员到2006年的庭长,连升四级,是深圳升迁最快的法官之一。

  但张庭华在深圳律师界口碑很差,业内盛传,在被任命为庭长前,张庭华给一名律师打电话称:“现在是提拔我当庭长的关键时刻,请帮忙马上送上50万现金来,否则我就当不上庭长了。”但一位资深律师对记者说:“这种传言不实,那个律师后来没送钱给他。不过也许他又找了别的律师,毕竟他后来是当上庭长了。”该律师还告诉记者,某公司老板跟张庭华是老乡,“张出事后,这老板说,张庭华从他手上拿的钱没有数。”

  中纪委最高检联手出击

  张庭华被逮捕后,案件请示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随后,深圳中院民四庭(即涉外庭)庭长蔡晓玲、执行局二处处长(相当于庭长)李慧丽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裴洪泉被中纪委“双规”。

  蔡晓玲1990年左右从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任上调到深圳中院,开始在当时裴洪泉任庭长的破产庭,不久,蔡升任经三庭副庭长。2002年10月,又被任命为民七庭庭长。蔡晓玲被查,是因为由拍卖行“埋单”,将一辆小汽车过户到她的名下。任内,蔡经手过大量破产案,这为她赢取了“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称号。

  李慧丽与裴洪泉曾经是夫妻,后来离婚,据知情人透露,他俩被抓的经过都有些戏剧性。今年,李与裴所生的女儿患上红斑狼疮在北京住院,他们两人经常轮流去北京照顾女儿。一个拍卖行老板对李慧丽说:可以由拍卖行买单让她去青岛散散心。于是,李就同她母亲一道,到青岛“散心”,结果被逮捕。

  裴洪泉是9月份被“双规”,当时快到晚饭时间,他给另一副院长打电话。这个副院长说正在某饭店。裴说:“我晚上没饭吃,就去你那吃吧。”结果,中纪委正在这个饭店里等着他。

  中纪委、监察部的调查组已进驻广东省,调查组领导表示,不解决、不铲除深圳司法界黑幕,决不收兵。

  人民满意好法官贪财又好色

  裴洪泉是分管执行、破产、撤销仲裁的副院长,权力比较大。他被“双规”后,深圳中院反腐败向更深入层次发展。据透露,目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8名律师被调查,另有几名律师“出国”,调查面在不断扩大,并涉及深圳基层法院法官。

  裴洪泉今年51岁,是个富有争议的人物。

  裴洪泉现在的学历是法学硕士,是“专家型法官”。裴在任时获得无数荣誉,曾被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杨群律师(化名)在深圳做了十几年律师,他对记者说,1998年,深圳中院两个庭长钟某、赵某被抓,当时裴就应该被抓了,但他竟涉险过关,不但没出事,还被调到盐田法院当院长。

  杨群律师这样评价裴洪泉:“他胆子很大,有钱敢收,也敢干,没钱不办事。生活百分之百糜烂,他在罗湖法院有四五个情人,有时下班不回家,跟他几个情人在办公室打牌,打完牌去外面吃饭、鬼混。罗湖区法院有个女法官,为此跟老公离婚,因此有的法官对他恨之入骨。”

  杨群律师还说,他曾代理一个案件,是债务纠纷,南山区法院判的,一审判决很公正,但裴竟打电话给南山法院法官,要他中止执行,并进行再审,结果让他转胜为败。

  罗湖区法院内部也有人印证说:“裴是个好色之徒。他在罗湖法院时,跟一女法官同居,导致她怀孕,于是也不经过其他领导同意直接把她送到北京去‘学习’,别的领导都不知道这女法官去哪儿了。”

  颇具戏剧性的是,裴洪泉最大的成绩都产生在他任罗湖法院院长期间。裴在罗湖区法院有一项旨在提高司法权威的做法,2002年2月即在法庭上使用法槌,俗称“惊堂木”,成为全国最先使用法槌的法院之一。裴还在罗湖区法院推出“专家型法官”“夜间法庭”、首创法官助理制度等改革举措,使罗湖区法院获得了无数的荣誉。

  但裴到深圳中院一年多的时间里,分管的执行工作与往年相比出现下滑的趋势。据报道,截至2006年6月底,深圳市两级法院未执行案件同比上升22.08%,深圳市中级法院不得不破天荒第一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执行难专项工作报告,寻求破解司法难题,在这个报告中,法院更多剖析了法官执行不力的问题。

  裴洪泉被“双规”后,深圳法律界有传言说,中纪委在他家查抄出现金2700多万元、美元95万元,现金藏匿在空调、马桶和金鱼池水泥底层等处。

  【深层原因】

  都是破产惹的祸?

  深圳中院被抓的几名法官,都在裴洪泉任破产庭庭长时在破产庭工作过,案发也都是因为牵涉到破产案。深圳中院破产庭三任庭长为:裴洪泉、蔡晓玲、张庭华,如今悉数被抓。深圳一位律师这样断言:“深圳的破产案件,没有一件没有问题。”

  一位律师介绍说,在破产法出台之前,企业资不抵债,然后宣告破产,由法院指定律师成立破产清算组,变卖企业的资产用来还债,这就是破产的大致程序。一位律师分析说,企业破产案件,法院审理程序缺乏透明度。这给深圳中院破产庭的涉案法官制造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据传,深圳中院有领导把该院重大破产案件指定给与自己关系紧密的某一女律师去进行,并把律师费开到2000万元人民币;也有领导指定了多宗重大证券公司等超大型企业破产案,涉及律师费近亿元人民币。

  2006年8月27日,历经10年,新破产法终于出台,它在对破产财产的监管中引入了管理人制度,该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

  深圳大学一位法学副教授从另一角度也指出现有破产制度易导致法官腐败,他说,裴洪泉任破产庭庭长时,法律规定由法官指定拍卖行,法官权力非常大,深圳现在有100多家拍卖行,竞争十分激烈,自然纷纷给法官回扣以取得拍卖权。现在,规定的是摇号决定拍卖行,但是实际执行时,滋生腐败的空间还是很大。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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