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进账单,让工商银行盐城市射阳支行陷入一场纠纷之中。市民王先生一口咬定,5年前“莫名失踪”的一笔12.53万元资金就在该行,“进账单上清楚地盖着银行转讫章,银行怎么能不承认没有这笔业务发生呢?”昨天,王先生激动地对记者说。
王先生:银行吞了我的钱
5年前,王先生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纺织公司。“2001年5月17日,因业务需要,公司安排人去开户行———工商银行射阳支行,转12.53万元的资金到一家单位。但转账之后,业务单位迟迟没能收到钱。我们便派人去查,却发现这笔钱已不翼而飞。”王先生回忆道:“由于公司管理乱,资料保管不善,这笔资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当时也不见了。2001年6月,公司也倒闭关门。”
王先生说,事情在今年初出现转机,“我在整理以前的资料时,意外发现了当初的银行进账单,上面显示12.53万元转账成功。我随即拿着这张单据找银行,但银行却不认同。”在王先生拿出的进账单上,记者看到,上面盖着银行转讫印章,备注一栏写着“何某入股金”。记者注意到,该进账单是第二联,为开户银行凭证。对此,王先生解释说,“第一联客户凭证已找不到,第二联虽不归我所有,但能证明当初的确转了12.53万元出去了。”
银行:进账单是废单
工商银行射阳支行负责人一提起此事就直摇头,“那张进账单其实是一张废单,王先生在胡搅。”他指着桌上一份厚厚的资料说,“我们正在向省工商银行汇报呢。”
这名负责人说,2001年5月17日,王先生的合伙人何某来到该行黄海桥分理处办理一笔转账业务,经办人员受理无误后在进账单上盖了转讫印章,并将进账单第一联给了何某,第二联附于汇票背后。但不久,何某返回银行,要求退票。工作人员遂收回进账单第一联,把汇票退给何某,但在退票时,未将附在后面的第二联收回,造成外流出去。次日,何某将12.53万元转入另一单位账上,之后分3次从银行取走。
这名负责人说:“本该留在银行的进账单却跑到外面,的确是工作失误,我们已向王先生作了解释,但王先生依旧不依不饶,这就有敲诈的嫌疑了。”
何某:王先生无理取闹
银行负责人说,为了索要这12.53万元,今年4月,王先生向法院起诉何某,但追加工商银行射阳支行的要求被法院驳回。“我们倒希望作为被告,把此案审个水落石出,还我们一个清白”。
王先生说,他向法院起诉何某与此事无关,而且案件还在审理中,目前事实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不清楚。
记者找到了何某,“钱根本就没有失踪,是我取走的。”何某称,当时自己注册了一个公司,因为需要验资,就把收回来的一笔货款,转到自己公司账上。“转账后,验资部门说转账不行,必须要现金,我便又返回银行,把钱转到另一家单位,然后取出现金。”何某说,“通过验资后,我把12.53万元作为货款给了句容一家纺织厂,这一切,王先生都知道。”
至于进账单怎么到了王先生手里,何某表示,自己也不清楚。“王先生起诉我纯属无理取闹”。快报记者 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