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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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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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定禁电动车
交警提醒市民别再购买
南方都市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广州确定近期将禁电动自行车!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公安部门获悉,根据广东省政府的批复,广州市政府近期即将正式出台广州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在广州,电动自行车将在近期迎来大限。

  尽管仍有不少广州市民十分青睐电动自行车的经济、实惠,但广州市对于禁电动自行车一事历来十分坚决。

  政府部门的决策并非没有依据。来自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1-5月份,广州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如今“禁令”将下,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市政府近期即将出台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规定,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不要再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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