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高宣 记者 马乐乐)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无法自行取得的证据,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法院授权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这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公布的一份旨在规范民事案件庭前程序的意见中透露的。
打官司,却不会或者取不到证据;律师去取证,对方却百般阻挠,拒不配合。很多走进法院的老百姓都有过这样的苦恼。因此当前在实践中,很多民事案件的取证工作都是由法官完成的。然而法官过多取证也带来了不好的一面。因为法律规定法官在案件中应保持中立,这就要求法官取证应占少数。“法院发布《调查令》恰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当事人取证难和法官中立的矛盾。”江苏高院副院长周晖国说。
据了解,过去南京一些基层法院曾经尝试发出过类似的“介绍信”。而在实践中,当律师拿着这个去调查时,却常常被拒绝。如今高院将“调查令”以统一格式发布,可望解决这个尴尬。
律师调查
将有“尚方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