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一段历史和一部电影
今年39岁的传真法师1987年9月在栖霞寺出家,“进寺之后,师父们不断把1937年的那段往事讲给我听。把那段历史公诸于众,一直是萦绕在我脑海里的一个梦。”传真法师说。
从1937年12月13日开始,侵入南京的日军展开大杀戮,大量难民涌入栖霞寺。“直到1938年的3月最后一批难民转移到南京国际安全区,栖霞寺一共庇护了24000余人。”当时栖霞寺的监院寂然法师和寺里众僧冒险收留了两万多名难民。为了他们,栖霞寺不但散尽寺财,多位僧人还因此献出了生命。
“这段历史比德国的辛德勒故事还要感人,如果我们不把这段历史公诸于众,实在愧对先人。”于是,传真法师有了把这段历史拍成电影的念头。2004年,他写出了剧本并且开始筹备拍摄电影《栖霞寺1937》。
【合作】
与精汇公司合作拍摄
拍电影是需要钱的,传真法师对此十分清楚,经过初步估算,拍电影至少需要980万元。
于是,传真法师开始四处奔波募集资金。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南京市委、市政府各支持了100万元拍摄资金。除了政府部门,传真法师还积极寻求企业的支持,最终传真法师一共募集到了480万现金。
2004年11月9日,传真法师与张瑞平所在的南京精汇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称精汇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以传真法师为主,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拍摄资金,精汇公司也应当积极筹集拍摄资金。在传真法师第一期拍片资金(231万)已经到账的情况下,影片于2004年11月15日正式开拍。对于后续资金,传真法师和精汇公司约定一边拍摄一边筹集。
为了强化摄制组的财务管理,合作协议中还约定,摄制组的所有开支,需经传真法师签字方能报销入账。对于经过预报、预算的项目,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精汇公司可以直接开支,超过1万元的支出,必须报传真法师认可后方能执行。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影片拍摄完成。在发行前的2005年7月8日,双方再次签订合同明确:传真法师代表的三藏公司出资480万元,精汇公司出资320万元,影片共计投资800万,三藏公司占影片60%的股份,精汇公司占40%。
【分歧】
审计审出许多问题
2005年10月8日,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因影片拍摄“有省、市政府的资金支持”委托南京正则联合会计事务所对影片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006年6月19日,审计报告列出了六大疑问,其中关键的是精汇公司的出资情况:精汇公司货币资金出资157万余元中,有140万元是用八笔现金存入银行的,但是在存入银行的当日或前几日在摄制组账上有八笔相等金额的提现。审计报告中说:“乙方(精汇)出资与财务提款惊人的一致,使我们无法消除下列疑虑:乙方是否从财务提款缴入作为出资,还是出资之后立即抽逃出资,如上述疑虑成为现实,则无法确认乙方的出资。”
审计中,还发现有326万余元的摄制费没有开具发票;43万余元的劳务费只有个人所写的收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有140万的服装费列支也疑点重重。
审计报告还认为,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摄制组的所有开支须经甲方签字方能报销入账,而摄制组提供的费用单据均未经过甲方签字;同时,协议约定超过1万元的支出必须报甲方认可后方能执行,但大多数大笔开支均未经甲方认可。
传真法师告诉记者,他看了这份审计报告后,怀疑对方根本就没有实际出资,而且费用支出也非常混乱,有挪用侵占拍摄经费的嫌疑。
【说法】
精汇不认可审计报告
“我出资320万,只多不少。”精汇公司负责人张瑞平说,审计报告质疑他没有出资是毫无证据的。对于八笔相等金额的提现,张瑞平解释说,电影开拍后,资金出现了缺口,于是他四处筹钱,分别把筹来的钱打入摄制组的账户里,但筹来的钱有时候根本就不够一天的拍摄费用,这才有了刚存又取,取了又存的情况。而且钱是谁提的,用在了哪里,都有专门的记录。
张瑞平还对电影拍摄期间传真法师的表现提出质疑,说他只到过拍摄现场一次,一些费用开支根本无法让他签字。
据了解,鼓楼法院现已委托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摄制组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快报记者 石鸣 朱俊骏 见习记者 张颖
电影《栖霞寺1937》曾被誉为中国的《辛德勒名单》,影片讲述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南京栖霞寺一位监院僧人带领僧侣庇护24000余名难民的故事。影片公映一年多,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不料,合作拍摄电影的两方最近却打起了官司———影片的出品人传真法师,以他的合作方———南京精汇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拍摄电影的经费账目不明为由,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