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汇文里小区的曹先生反映:国庆前夕,我在大行宫某商场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可使用半月下来就发现电动车很不经跑。我从家到单位仅四五公里,早上充的电,晚上就没了。可我发现其他人的电动车却能连续使用二到三天。于是我到商场的维修中心,测出毛病出在电瓶上,维修中心当即为我更换了一个电瓶。我还发现更换的电瓶上贴了一张写有“周转电瓶”字样的标签。按照产品保修卡规定,购买新车6个月内电瓶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换新电瓶。于是我要求商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更换新电瓶,商家却表示只能更换此种“周转电瓶”。
记者调查:玄武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顾小俊接到记者的反映后,立即陪同记者和曹先生一起来到超市,面对媒体和消协负责人,自知理亏的商家和厂家,立即表示可以更换新电瓶,并帮曹先生把电动车重新调试。 曹先生立即感觉电动车比原来跑起来有劲了。
消协提醒:顾秘书长提醒消费者,根据以往手机电池被商家调包的投诉,少数不良手机经销商将原装电池拆下来,换上杂牌电池,坑害不知情的消费者,再高价将原装手机电池卖给他人,从而两头牟利。电动车销售中也不排除会出现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消费者在购买类似商品时,要在正规商家购买,同时注意鉴别商品及配件的真伪,特别是电动车所谓的“周转电瓶”。如果有疑问,可向工商和消协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快报社区记者 李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