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专电(记者 齐中熙 李兴文) 为防止电力公司在为用户提供用电服务时签订“霸王合同”,电监会将组织编写《城乡居民供用电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防止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侵害消费者行为。
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27日表示,除了编写《城乡居民供用电合同》外,电监会还将起草《供电企业监管办法》,规范供电企业的行为;此外,电监会今后还会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并对供电企业供电服务的满意度做出评价。
“《城乡居民供用电合同》解决的是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用电问题。合同的起草将本着供用电双方地位平等以及市场化的原则。”电监会供电部主任贾英华说。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报告显示,大部分供电企业各项指标基本符合《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但同时也暴露出供电质量指标考核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电价与收费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城乡居民供用电合同》加紧起草
百姓有望告别霸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