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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媳妇开心:尽快恢复家庭和谐 家翁伤心:法院有法理无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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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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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翁媳争产案“小甜甜”再报捷,法院令王廷歆限期交出幕后人
公公要赔龚如心近3亿诉讼费
信息时报
  双方讼费高达5.6亿

  龚如心与王廷歆前日均没有到庭,只由代表律师到终院领取判词,代表龚如心的律师表示满意裁决,又说:“王太(龚如心)曾多次表示,她无意破坏家庭和谐,所以她暂时不会向王廷歆追讨诉讼费,她会考虑其他行动,法庭也授权她可以追讨。”

  终审法院前日颁布的判决中,5名法官一致裁定王廷歆要支付龚如心部分诉讼费,主要因为法官认为,王德辉1990年的遗嘱表面看起来有不寻常,王廷歆要求法庭作出裁决无可厚非,但他不应向龚如心提出敌意诉讼,也不应草率地指控她伪造遗嘱。

  判决中透露王廷歆一方三轮诉讼花费逾2.6亿港元。另外,龚如心的代表早先向法院表示,遗产管理人报称其用了3亿港元,其中大部分用于法律诉讼费用。而代表龚如心的律师乔柏仁虽然拒绝透露龚所花的诉讼费数目,但指3亿港元的数目“相差不算远”。

  每月付家翁七万元

  香港终审法院相信龚如心有1/3诉讼费是认证1990年遗嘱的必要开支,原本裁定王廷歆要付她其余2/3诉讼费,但考虑原审时,代表龚如心的资深大律师不必要地拖长审讯,故原审王廷歆只须支付龚如心1/3诉讼费,而上诉庭及终审法院两次聆讯,王廷歆则须付龚2/3诉讼费,以此计算,王廷歆连同自己一方的诉讼费,以及需付的遗产管理费,最少要负担5.6亿港元诉讼费。

  至于龚如心一直要揪出“幕后黑手”的问题,终审法院透露,王廷歆现在每月向龚如心领取7万余港元生活费,王早先曾表明自己仅付了100万港元打官司,又借了4100万港元支付律师费,但仍未缴付约两亿余港元的律师费,而王廷歆除了仍拥有华懋集团两成股权,再无其他财产,因此龚如心想知道幕后人士的身份是合理的。

  龚可追幕后人讼费

  香港终审法院因此下令王廷歆在14天内披露借给他4100万港元助他打官司人士的身份,而龚如心也可在一个月内向终院提出申请,要求有关人士及代表王廷歆的陈国明律师行进一步披露有关人士和安排,以决定是否向他们追讨诉讼费。

  幕后人挺王博20亿报酬

  “世纪争产案”历时9年间,外界一直盛传王廷歆背后有人不惜筹集巨资,协助王廷歆对付龚如心,并认为王一旦胜诉可从400亿港元遗产中分一杯羹,最少可获20亿港元的报酬。

  龚如心的代表律师曾在庭上点名,认为代表王廷歆的律师陈国明可能就是出钱的幕后人士,陈国明事后即发表声明“强烈否认”,终院前日在判决中再次提及,有关王廷歆律师费安排问题,应向陈国明律师行查询。

  陈国明律师楼属小型律师事务所,1997年已代表王廷歆在报刊上刊登寻找被绑架失踪的王德辉的寻人启事。据了解,这宗争产案是由其律师楼“师爷”林华中接办,他与王廷歆相交数十年,林华中并于1968年曾在处理王德辉遗嘱的施文律师行工作。

  法律学者张达明指出,这次终审法院颁令要求提供“幕后黑手”,是香港首例,而《普通法》中“包揽诉讼”的条文列明,支持他人兴讼属违法行为,若此案打开先例,将来向第三者追讨诉讼费个案将会增加。

  □据新华社香港10月26日电 历时9年的华懋翁媳争产案,以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胜诉而告终。龚如心成为亡夫王德辉400亿港元遗产的唯一受益人。25日,香港终审法院裁定王廷歆须赔偿龚如心诉讼开支近3亿港元。

  据此间媒体报道,年过九旬的王廷歆须在14天内向龚如心书面交代向谁人借贷4100万港元作官司费用,龚如心有权追究资助王廷歆打官司的“幕后黑手”。

  代表龚如心到终审法院接收判决书的律师乔柏仁表示,龚如心一直希望一家人和谐团结,故法庭虽然判她可取回诉讼费,但龚如心暂时不会向公公追讨。据介绍,王廷歆一方为这宗官司耗掉诉讼费超过2.6亿港元,其中4100万港元是向他人借贷的,目前尚有大约2.2亿港元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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