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8版:文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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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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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演艺圈“卖身契”
冯晓飞
  在娱乐圈,经纪人和明星的关系通常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超女”何洁成名仅一年,就在北京购入豪宅,而何洁和天娱的收入分成为四六开,可想而知天娱的收入。究竟经纪公司是“吸血鬼”,还是造钱机器?

  前日记者采访到天娱公司的老总王鹏,他向记者坦言,天娱公司和“超女”所签订的协约为8年,收入分配为六四开。而内地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三七开。

  一些当红明星在约满后续约时,经纪公司会主动降到二八开,甚至可能出现一九开。“可能有些人觉得天娱占得太多,但业内人都明白,对这些‘超女’的培养是从零开始的,投资很大。在香港,经纪公司培养一个新人,艺人最多能拿到三成。”

  而英皇的经纪人阿辉告诉记者,谢霆锋和公司签订的合约有10年,“我们公司的合约一般都是10年,这样我们才能为艺人制定出一个长久的规划。”

  有很多明星在大红大紫后,常常会和将他们一手捧红的经纪人发生纠纷甚至散伙,黄圣依就是其中一个,她和捧红她的周星驰的经纪公司的解约纠纷闹得沸沸扬扬。而艺人和经纪人之间的纠纷,大都集中在经济利益分配或者签约时间太久的问题上。

  对此,捧红“女子十二乐坊”的北京星碟文化公司总经理王晓京说:“因为我们不能忽略这里存在着经纪公司投资的前提,经纪公司要对一个新人进行包装、宣传和培训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而当艺人推出市场后受欢迎才开始有回报。”签约新人不仅“纯利润”低而且回报年限长,一般不会低于5年,当初王菲签下的第一份合约也有7年。大概到了第5年,经纪公司才刚收回成本或者有少量回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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