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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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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血汗钱 中前公司不准接活儿
  南京首次对拖欠民工工资的建筑单位处“极刑”———

  南京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欠办”)昨天向媒体通报称,江宁一建筑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被处以无限期停止一切工程投标的重罚。这也是南京多年清欠行动中采取的最为严厉的措施。

  拖欠民工工资 中前公司被处“极刑”

  投标被无限期停止,提请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

  事件

  63名民工血汗钱拿不到

  六合区有个工地,名叫丰安科技办公楼,63名来自四川通江、江苏盱眙等地民工在这里辛辛苦苦劳碌了大半年,眼瞅着可以拿到工钱准备回家了,可是无论跟老板怎么商量,就是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被逼无奈之下,民工们在今年8月选择了过激行动:33名代表于今年8月底来到鼓楼广场,举着标语、横幅沿快车道游行、示威,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两名包工头刘某、丁某也因违反相关法律,采取一定过激行为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理。

  调查

  层层发包弄没了工程款

  事件发生后,南京市建委、建工局、劳动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工程的确存在严重的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原因是由于施工方层层发包、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的。这个办公楼的建设单位名叫南京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安公司),施工单位是江宁区中前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前公司,法人代表孙光龙,项目经理夏林)。

  调查组发现,江宁的中前公司承接工程后,项目经理夏林将工程大部分层层分包给无任何资质的包工头杨某、丁某等。由于层层分包,加之丰安公司工程款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63名农民工工资得不到落实。

  深究

  工程竟然是个大违建

  随着调查组调查的步步深入,另一个惊人的事实又摆在调查人员面前。原来在丰安公司开工时,根本没有办理规划、施工许可及招投标等手续。也就是说,这个大楼毫无疑问是个地地道道的大违建。

  调查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家单位从开工到发生拖欠工资行为,一口气违反了《规划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劳动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七项法规,性质非常恶劣。

  处罚

  “中前”饭碗彻底被砸

  鉴于所涉单位的恶劣行为,南京市“清欠办”昨天开出了近年来最为严厉一张罚单:在南京市范围内无限期停止江宁中前公司参加一切工程投标;由市劳动监察部门对其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问题依法立案查处;由市建工局对其违法分包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按照资质管理权限,提请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中前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夏林被吊销项目经理证书。

  南京市“清欠办”负责人介绍,年底将至,南京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施工企业应当将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不得将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通讯员 宁建新

  快报记者 尹海峡

  记者手记

  谁来告诉民工

  综观事件的整个过程可以看出,民工难以准时拿到血汗钱是必然的。首先,他们所从事的工程,是个实实在在的大违建,是违法工程;其次,他们也没有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说,他们所做的工程没有任何保障,危机随时都会发生。在这两个不合规矩的前提下,按照现行规定,如果这些民工去找建工、劳动或者司法部门去“维权”,显然是很难得到帮助的,打标语、举横幅是他们表达情绪的一种方式。

  我们很同情,民工采取过激行为是无奈的。我们也不能苛求,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民工能判断出的工程是否合法。记者认为,掌握工程真实情况的相关部门,不妨站出来,开通一个热线电话,告诉民工一个工程是否违法、项目经理是否诚信,这活能不能干。这样的话,可能类似的过激维权行为会少很多,社会也必然更加和谐。

  快报记者 尹海峡

  谁来告诉民工

  这活儿不能干

  江苏要求年底前解决拖欠问题

  同时出台措施保障民工社保、子女教育等问题

  (L)江苏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

  今年有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问题

  昨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农民工工作座谈会,并与相关部门签下“军令状”:年前要为农民工办好“解决工资拖欠、推进社会保险、保障子女义务教育”等十件实事。

  工资发放被重点监控

  12月中旬,要公布一批欠薪严重的单位名单,对这些恶意拖欠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企业负责人公开处理。其次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民工也可享受医疗保险

  从今年起,江苏将加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力度,重点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煤炭、建筑等行业参加,确保今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200万以上。

  南京做法:农民工不仅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还可以在两个以上的工作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

  推动各地抓紧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医疗保障制度,做到“保住院、保大病、保当期”。

  南京做法:建立由用人单位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按月为农民工缴纳大病医疗统筹保险金制度,参保的民工个人同时每月缴纳5元大病医疗互助金。

  按照与现行城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研究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继续做好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并确保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及时转移接续。

  南京做法: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农民工须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农民工个人缴纳8%,用人单位缴纳14%。从今年7月1日起,城乡职工一律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3%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失业后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取消民工子女借读费

  公办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费用。

  快报记者 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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