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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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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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存款不翼而飞
一天之间分五笔转往省外,储户状告建行无锡分行
  □快报无锡电(记者 陆媛)25万元活期储蓄被人在一天之间,分5笔转到贵州和浙江,究竟是储户监守自盗,还是银行疏于管理,或者另有隐情?储户陈宝林近日将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告上法院,寻个明白。

  储户:25万元“不翼而飞”

  “今年6月23日,我和老板一起在无锡建行锡郊分理处,用我的身份证开了一个活期存折,当场存了25.39万元,并设置了密码。这笔钱是老板的,当时他没有带身份证,便以我的名义存下了。随后我就把存折交给老板保存,密码则是由我保管。”陈宝林说,“没想到,8月11日,我到建行另一家分理处去存款时,竟然发现原来存的25万元不翼而飞了。根据存折打印的记录,我发现这25万元是6月30日被人分5笔转走的,每笔都是49999元。”

  陈宝林向工作人员询问但未果,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后查明这25万元是通过建行东大街储蓄所内的大堂式自动服务机上,分别被转到了贵州和浙江金华。

  “存折和密码是我和老板分别保管的,而且也没有丢失过,所以我们两个人都没办法单独取款。这些钱被转到贵州和浙江金华,我们和这两个地方都没有过经济往来。”小陈更想不通的是,“根据银行的监控录像,这5笔存款被转走的时间,录像上却根本看不到犯罪嫌疑人。”

  事发后,小陈说自己和老板也被列为嫌疑人,但他坚决表示他们是清白的,为此,陈宝林近日一纸诉状将建行无锡分行及相关支行和分理处都告上了法庭。

  律师:银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陈宝林的代理律师认为,银行应当为储户安全保管存款,但由于银行疏于管理,使陈宝林的巨款被转走,对此银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律师称,小陈在银行开设的是活期储蓄账户,并没有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因此只能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而这25万元恰恰是因转账而被取走的,银行在操作规程上存在过错。况且,银行卡在自助银行上只能做省内转账,不能做跨省业务,跨省业务必须在柜台办理,那么,这些钱又是怎么在自助银行里被转到贵州和浙江呢?

  银行:这是正常业务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原委,记者试图与建设银行无锡分行法务部,对此案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访,但法务部有关人员表示,采访事宜必须先与银行办公室联系。记者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办公室彭主任,但他却表示此事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向记者作出解释,并称这是银行的“正常业务”,当记者询问“储户报案称少了25万元,还能算‘正常’吗?”彭主任不由分说挂断了电话。

  据了解,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由于种种原因,开庭审理的日期被两度推迟。快报记者将进一步作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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