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常州电(通讯员 武轩 王强 实习生葛小林)一年过七旬老汉,为赚10元的“台费”,竟在自己家中容留卖淫。10月25日,朱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武进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73岁的老汉朱某,家住武进某镇,是村里的五保户。今年10月11日晚上7点多钟,朱某一人在家吃晚饭,在镇上美容美发室打工的重庆女骆某来他家附近找人,便进了他家坐下说几句话,这时满脸酒气的吕某(50多岁)从门前走过,见有一个女子坐在他家,便醉醺醺地指着骆某问朱某:“我要找她玩玩。”朱某便去问骆某:“愿不愿意?”骆某说:“50元。”朱某便帮吕某将价钱还到40元,并从中得10元。随后,吕某与骆某在朱某家发生关系。
事后,吕某觉得钱给多了,想要回20元,骆某未答应,吕某便气愤地走了。带着酒意到派出所报案,说:他被朱某与骆某敲诈了。当办案人员问朱某为何这么做时,朱某后悔地说:“就因为我想弄两个香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