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社会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悍妇杖击八旬老翁头
· 31名的士司机被蒙3年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0 月 24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31名的士司机被蒙3年
交了7.98万购车款,而发票上只有6.48万,出租车公司称是为了合理避税
刘向红
  若不是几天前拿到购车发票,溧水县出租车司机李永生会永远蒙在鼓里,“3年多来,我一直以为公司代买的车是7.98万元,而不是发票上的6.48万元。”昨天,李永生气愤地说,“想不到公司如此欺诈我们。”

  据了解,遭遇李永生同样情况的还有30位出租车司机。而出租车公司负责人的解释是,“购车款的确是每台7.98万元,发票上的金额少开了,主要是为了避税。”

  委托买车没要发票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溧水县芸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公司门前或坐或站着十几位出租车司机,一个个面带怒色。李永生告诉记者,2003年初,芸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对外宣传,只要交10.8万元,就可开上长安铃羊牌出租车。“我当即心动,但由于家中积蓄不多,便登门咨询能否分期付款,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一次性拿不出10.8万元,他们还可以帮助到银行贷款。见有这么好的条件,几天后,我便与他们签订了合同,并在工商银行办理了6万元的按揭贷款。”

  李永生说,签合同前,公司负责人还明确告诉他10.8万元包括车辆上路前的各种费用,“其中购车款是7.98万元,等我们还清贷款后,便把发票给我们。”

  与李永生情况差不多的还有孙林、傅土金等人。“我们交了5万多元后,公司只给我们开一张收款收据。”据了解,共有31人与芸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他们在交了四五万元不等的现金,并办理了贷款手续后,都拿到了一辆长安铃羊牌出租车。

  三年后发现差价1.5万

  凭着勤劳和节约,李永生3年还清了6万元贷款。“我开始向公司索要当初买车时的各种票据,公司负责人先是支支吾吾,后是找各种理由搪塞,但在我的强烈坚持下,几天前最终把购车发票给了我。”李永生说,“拿到发票后,我立即惊呆了,上面清楚地写着购车款是6.48万元。公司竟多收了我1.5万元。”

  李永生当即与出租车公司负责人理论,“但对方说是故意少开发票的,主要是为了逃税。”李永生说。

  得知这一消息后,其他司机纷纷找上门,索要当初的购车发票,“但公司负责人却不给我们,也不让我们看发票。”孙林等人说,“公司一定是在欺诈我们,每台车多收1.5万元,总共骗走我们46.5万元。”“少开发票算是合理避税”

  面对记者,芸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总经理罗荣胜显得一脸无辜,“我是为司机好,让他们少花钱。想不到,他们现在竟然诬陷我。”

  罗荣胜说,车子是从他哥哥所开的常州长安铃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的,第一批一共买进31台,“每台车价格的确是7.98万元,之所以发票写成6.48万元,主要是为了车辆上牌照时,少交点车辆购置附加税。当时税是按车款的10%缴,少开1.5万元,就能少缴1500元。”

  至于为何发票开的是6.48万元,而不是其他金额,罗荣胜解释道,“这是业内都能接受认可的低价,如果价格再低,南京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就能发现发票有假。”

  罗荣胜笑着说,发票少开,已是这一行的公开秘密,“也算是合理避税吧。”

  销售公司表示会调查

  为了能搞清出租车司机所购买的长安轿车真实价格,记者根据发票上的地址,联系了常州长安铃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位业务经理说,此事她不清楚,“但经我手销售出去的车,肯定不存在发票少开或多开的问题。”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将会进行调查。

  少开发票涉嫌偷税

  记者咨询了江苏省国税、地税两部门。国税局工作人员说,如果每台车的交易价格确实是7.98万元,而发票开成6.48万元,那么就构成偷税。“我们一旦查实,会依法追缴,并处以罚款,如果偷税数额巨大,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税局工作人员说,车辆购置附加税属于地方税种,由车管所代为征收,征收金额根据购车发票上的金额来确定,如果发票金额比真实交易额小,那么所征收上来的税肯定少。快报记者 刘向红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