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田雪亭)如果有人游说你,投资一个项目,回报率可高达20%至70%,这种“好事”可得留神,因为这很可能是非法集资。根据公安部和江苏省公安厅的部署,南京警方于日前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南京警方自去年以来,已经陆续破获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3起,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办案民警表示,目前国内非法集资共同的特征是:以高额的融资利息、投资回报或理财收益等为诱饵;集资者不具备法定的集资主体资格;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集资;行为性质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极大。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打击以发展种养业为幌子骗取钱财、以公司即将在境外上市为名非法销售公司股权、以“托管合作造林”等为借口鼓动投资者购买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