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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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城市不能“想卖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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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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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城市不能“想卖就卖”
李辉
  【漫话天下】

  □李辉/文 艺静/图

  《湖北日报》10月19日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局传出消息,为拓宽地名管理经费渠道,武汉市拟实行地名有偿命名。

  公共设施本姓“公”,你硬要让它姓“私”,这里面的矛盾怎么可能调和呢?况且,动用姓“公”的东西,你问过老百姓没有?老百姓同意没有?目前,许多地方在“经营城市”时走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经营”直奔钱去,对公共资源想卖就卖。土地使用权、广告设置权、街道冠名权、站牌冠名权、绿地认养权、古树领养权、特殊车牌号码使用权……还有什么没卖呢?对收废旧也“统一管理”,对踩三轮的也设置“准入门槛”,这也是在卖“收废旧权”、“踩三轮权”!都说权力来自人民,但我不知道,人民什么时候授予过他们这种“想卖就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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