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白化工脱胎换骨?
先别急这么说!
10月19日,备受关注的金浦集团南京钛白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工程在南京化工园开工。搬迁不是简单的异地复制,而是脱胎换骨的提升。
(10月20日《新华日报》)
此次搬迁是南京钛白一个洗刷自己污染恶名的机会,但是我们的媒体现在还不要过早地“下结论”。
钛白厂的这次搬迁,确实在环保设备上花了不少钱,引进了不少设备。但是,有了先进的设备就能代表将来环保搞得好么?不是的,环保设备花钱,但是它的运转和维护却是更加花钱的!君不见多少工厂搞了先进的处理设备,却是摆在那里做架子供人参观,暗地里用“地道战”偷排?否则,现在哪家工厂没有环保设施,而环境污染却依然越来越严重?
钛白厂搬迁了,是好事,最终的结论,还是当它正式运行后再作评价吧!
加肥猫
这出滑稽戏
快点谢幕
百子亭农贸市场早就是城管取缔的对象,但如今这个马路菜场仍然存在。为了避开监管,每天早晨五六点钟,卖菜的小摊小贩占着街巷、马路卖菜,生意红火,一到7点执法人员上班,他们四处逃散,留下的尽是垃圾。
(10月19日《现代快报》)
取缔半年之久的农贸市场,摇身一变,成了“露水集”。小摊小贩们和城管打起了“游击战”,这种景象好似一场滑稽剧。看来,城管部门对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抱着“八小时以内归我管,八小时以外我管不着”的态度。否则,为什么就视若无睹呢?
这个“露水集”的存在也不是三五天的事了,就是慢慢地研究,细细地琢磨,也该拿出个治理的办法了。如果要取缔,就要动真格的,把城管人员的上班时间调整一下就行了,难道这一点也做不到吗?如果允许这个“露水集”存在,干脆发个“安民告示”,规定摆摊的时间和地点。这种小摊小贩和城管人员的“游击战”最好早日结束,否则,不但让城管部门尴尬,也损伤了政府的形象。慢慢聊
“安全协议”
让谁有了安全感
日前,江宁区秣陵初级中学安排初三学生上晚自习,还要学生家长签订一份“安全协议”,写明家长自愿让孩子上晚自习,如果学生晚自习结束回家途中发生任何意外,学校概不负责。
(10月20日《金陵晚报》)
“安全协议”看似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考虑,实际上却有“转嫁责任”的嫌疑。
对于学生路途上的闪失,国家教育部于2002年9月1日颁布并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如果正常上课期间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学生人身损伤事故,不应由学校承担责任。可这家中学是正常上课期间吗———分明是通过“家长自愿让孩子上晚自习”的霸王条款将学生强留下来的。显然,此举违反了教育部门“不允许补课”的规定,学校的做法首先就错了,这时学生放学途中发生的伤害,学校无疑难脱干系。
同时从法律上讲,协议有效与否首先看是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学校的这个“安全协议”潜台词就是“家长不签字孩子不得上晚自习”。为了让孩子不掉队,家长还有选择余地吗?被迫在协议上签字,这还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学校的一纸“安全协议”,说白了无非就是想把“安全”留给自己,把责任全强推给家长。小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