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时事·财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杀人恶魔”邱兴华一审获死刑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0 月 20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论坛 博客 推荐  
“杀人恶魔”邱兴华一审获死刑
身负11条人命,但凶手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王娟王娟王娟
  2006年7月1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发生10人遇害的特大杀人案件,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动员数百警力围山缉捕凶手邱兴华。案发一个月后,被当地人称为“杀人恶魔”的邱兴华在自家门口被捕。邱兴华在逃期间还砍伤湖北随州一家三口,致一人重伤死亡。19日下午2时30分,嫌疑人邱兴华在陕西安康铁路法院受审,经过3个小时的审判,法官当庭宣布判处邱兴华死刑。

  但邱兴华表示要继续上诉。

  陕西省安康市19日再次受到了全国媒体的关注。19日下午2点30分,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汉阴县“7·16”特大杀人案公开开庭审理。18时,法庭宣布,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被告人邱兴华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千元。宣判后,被告人邱兴华当庭明确表示将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16日凌晨,被告人邱兴华持斧头、弯刀将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内工作人员和香客等10人杀死,作案后被告人邱兴华烧殿潜逃,于7月30日在湖北省随州市武安铁路复线施工工地一临时工棚内,持铁铲将工人周建平划伤,抢走一黑色背包,因包内无钱,邱兴华将包扔在路边一棉花地里。

  7月31日,被告人邱兴华又逃至随州市万福店农场魏岗村村民魏义凯家,以做干鱼生意为由骗得魏家信任后,在当晚10时许持斧头、弯刀将魏义凯一家三口砍伤,抢得现金1302元。魏义凯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魏之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安康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兴华仅因为擅自移动汉阴县铁瓦殿内的石碑遭到殿内管理人员拒绝后心怀不满,后又无端怀疑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竟持凶器将殿内的管理人员和前来殿内上香还愿的无辜香客共计10人残忍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邱兴华杀人后又烧殿潜逃。在潜逃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未果后,又入户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邱兴华作案手段十分凶残,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从严惩处,且数罪并罚。同时,针对被告人邱兴华所作的供述,从被告人作案情节到现场的处理等一系列环节来看,足以证明被告人邱兴华是在正常意志的支配下实施了整个犯罪行为,反映出其作案过程的目的性和凶残性。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邱兴华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据此,安康中院依法判决邱兴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千元。本报综合消息

  【事件全回顾】

  7月16日凌晨:邱兴华在陕西安康市汉阴县铁瓦殿杀10人,其中铁瓦殿主持熊万成被杀后甚至被挖出内脏,并被炒熟喂狗。其他死者为该殿工作人员和香客,最年幼的仅为12岁。邱兴华自己描述杀人原因是“他摸了我老婆一下”。

  7月20日:邱兴华从陕西安康乘火车逃至湖北随州。

  7月22日:警方确定邱兴华是杀人嫌疑犯。

  7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全国通缉邱兴华。

  7月31日:邱兴华在湖北随州砍伤一家三口。其中一人不治身亡,另两人重伤。

  8月10日:邱兴华的缉拿悬赏金已提高到10万元。

  8月19日:邱兴华在陕西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家中被抓。

  9月30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邱兴华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向陕西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0月19日:陕西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邱兴华特大杀人案。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