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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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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为要脱离道德“枷锁”
王为彬
  【热点纵论】

  10月15日的《哈尔滨日报》报道,哈尔滨市疾控中心组织了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哈尔滨的50多名CSW(女性性工作者)第一次接受了预防艾滋病等特殊教育,活动中,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亲切地称CSW为“姐妹们”。新闻一出,果不其然网上恶评如潮,很多人直指这是在“培训小姐”,有助长卖淫嫖娼之风的嫌疑。

  在法官眼中,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应该得到公正裁决,不管他是高官还是平民百姓;在民政部门眼中,只要是家庭收入符合低保政策的规定,就应该让其享受低保,不管对方是不是养了宠物,因为这体现了政府行为应有的理性和公平。同样,对于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的任务是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的传播,“小姐”们的身份固然为很多人所不齿,但她们同样是疾控中心的服务对象。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教会她们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有什么不对?至于打击卖淫嫖娼,那是警方的事,疾控中心管不了也不应该管。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会有那么多人拼命地要给它戴上沉重的道德枷锁呢?

  是的,很多时候,道德枷锁都沉重地挂在这个社会的身上。它让各地民政部门在落实低保政策时有了五花八门的门槛,它让法院在面临一些“民愤极大”的案件时进退失据。于是,一些原本应该享受低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因为养宠物、生二胎等“道德问题”与低保失之交臂;于是,一些原本事实清楚的案件,法官为了顾及民怨“从重从快”判决……但这些,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吗?

  一个成熟的社会,道德和法律对社会的调节功能应该各得其所,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应该是一个基本常识。但在很多时候,在我们这个社会,“泛道德”的影子却时时可见,人们乐于对某一件事、某一个人先于法律作出道德判决,而这样的判决又会对政府部门的行为形成巨大压力。此时,政府部门能否保持足够的清醒不受泛道德枷锁的羁绊,就极为重要———如果法律向泛道德“就范”,那人们就会习惯于用自己的道德而不是法律来解决问题。

  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挣脱了泛道德枷锁,清醒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了这个社会,什么叫公平、什么叫理性。

  (林珊 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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