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中国·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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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书记110顶官帽卖了150万
· 每顶官帽一万多元
· 陈兆丰带坏了定远县
· 与“贪内助”组成“贿丰银行”
· 被纪委调查时还在收钱
· 忏悔:要钱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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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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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贪内助”组成“贿丰银行”
  陈兆丰受贿基本都在家里,陈兆丰夫妻联手,他的家在皖东官场有“贿丰银行”之称。陈兆丰收受207人334次所送钱款中,有320笔是在家里收取的。

  1997年底,时任能仁乡副乡长的许某和陈兆丰的朋友唐某一道来到陈兆丰家,送给陈6000元,第二年底,许被提拔为能仁乡副书记。1999年秋的一个早上,熟门熟路的许某带着1万元钱独自来到陈家,陈当场给王家训打电话,将其确定为严涧乡乡长候选人并最终当选。

  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定远县法制局副局长李某的妻子带着从朋友处借来的两万元来到陈兆丰家,请陈提拔自己的丈夫。2002年8月31日,李某任司法局党组书记,一个月后成为局长。

  陈兆丰所收受的贿赂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其妻子王胜春在收受他人钱财后告诉陈兆丰的。2000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时任定远县炉桥镇副镇长的朱某为了职务升迁与陈兆丰的大学同学、时任炉桥镇镇长的臧某一道来到陈兆丰家。陈不在家,臧受朱委托送给王胜春4万元,王收下并于事后告诉了陈兆丰。后来,陈和组织部长打招呼,将朱调任别的乡任党委书记。

  据统计,王胜春受贿多达50多次,金额40多万元。仅通过她收钱,再由陈兆丰卖出去的官帽就有17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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