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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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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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两税一费”要涨
有关部门研究后认为,不会直接造成地价上涨
王鹏王鹏
  《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如果获批,地方政府卖地的隐性成本也在增加。

  北京市土地学会一位专家算了一笔账:北京每年土地出让金总额大概在120亿元左右,纯收益约为50亿元,按原有规定“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的15%用于耕地复垦和土地整理”,此项支出应为7.5亿元,而新规定要求支出出让金全额的15%,则高达18亿元!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

  可能遏制地方卖地冲动

  以去年8月华润置地出资超过25亿元拿下的北京地王清河地块为例:这块总面积达35万平方米的开发用地,当时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总计700万元上下。若执行《办法》中的新标准,开发商要交的税费将翻番,即超过1500万元。这对于开发商是一笔不小的成本。

  几乎可以肯定,这些隐性成本最终将分摊到房价中去,由购房者“买单”。

  据说国土资源部等已注意到这一问题,正计划逐步清理、合并房地产税种,以便“两税一费”执行新标准后,有关企业的税负水平维持在合理范围内。

  可能增加市民购房成本

  据国土资源部人士日前称,一份名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的文件,已基本修订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未来几个月内可正式下发。规范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是该《办法》的重点。而与建设用地有关的税费征收标准调整,因跟敏感的地价隐性成本挂钩,尤为开发商所关注。

  两税一费至少涨一倍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要求,建设用地出让涉及的“两税一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各提高一倍。

  至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将采取在财政部系统(即国库)中设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专账”的方式,按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作为当期收入安排使用。

  上调意在遏制乱卖地

  有国土资源部官员认为,中央调整土地出让金分配制度的本意,是控制各地建设用地增长过快的势头,迫使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土地。

  在方案酝酿过程中,曾有专家提出,如上调“两税一费”可能造成地价进一步上涨,建设用地增量若受到限制,土地市场供需关系也会失衡,同样将拉高地价。

  对此,有关部门研究后的结论是,“两税一费”发生在土地交易之后,而不是交易环节,不会直接造成地价上涨。至于供需关系,通过清理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完全可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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