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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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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要敢于“牺牲”企业利益
魏文彪
  【异论锋生】

  中华全国总工会表示,将以沃尔玛组建工会为契机,以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为着力点,推进在华外资企业组建工会。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表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始终遵循的工作原则,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10月13日《东方早报》)

  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就必然要减少那些不愿建立工会的企业的利益———维护职工的权益也就意味着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而部分外企之所以不愿意建立工会,或者阻挠工会正常维权,实际就是不愿意为职工合法权益埋单,否则也就不会出现外企以“建工会就撤资”要挟地方政府的现象了。

  工会组织不应持“既促进企业发展又维护职工权益”的模糊思维与骑墙态度,而应旗帜鲜明地要求企业必须为职工权益埋单,促进企业的发展并非是工会的责任。过多地顾忌企业的经济利益,片面满足企业以牺牲职工权益为代价的“发展”,对工会来说就是一种悲哀。其实,一些外资企业之所以敢于公然抵制建立工会的法律要求,很大程度上就与这种在企业利益与职工权益之间的骑墙态度有关。有些地方政府狭隘理解“促进企业的发展”,而置“维护职工权益”于不顾,甚至为企业逃避责任百般庇护,可以说正是一些企业肆无忌惮侵犯职工权益的根源。

  在企业必须为职工合法权益埋单这个问题上,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余地,“促进企业发展”不是牺牲职工权益的理由,各地工会组织与政府更不能以此作为不作为的挡箭牌。

  (魏文彪 江西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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