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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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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动人口进行“市民教育”?
迟礼
  【异论锋生】

  “京城奥运期间劝返百万民工”风波刚平,北京市人大又掀一浪。10月10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在社区开设市民学校,对流动人口进行最基本的市民教育,以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素质。

  (10月11日《华夏时报》)

  且不说此举操作之难———北京有几百万流动人口,谁来组织,谁来任教,经费何来?单说主导思想,就是骨子里歧视外地人,亏他想得出来。

  当市民还要人教吗?一个人只要在一个城市工作,国家就从他身上取得了税收,他就是响当当的市民,他就拥有市民的基本权利。我不知道北京市人大能教会流动人口什么,是不随地吐痰、不喧哗吵闹、不踩踏绿地、不攀爬触摸文物、不损坏公用设施、不对着别人打喷嚏……吗?也许在北京市人大看来,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劣根性都体现在流动人口身上了,那么计划经济年代,外地人很少进京,那时候的北京城是不是一片文明呢?好像从来没人得出过这种结论。以我四年在京经验,北京人的不文明行为,如京骂、膀爷等,一点不比外地人差。照北京市人大的逻辑,全体北京人民是不是也该来个“市民教育”?现在的社会风气,到底是人民带坏的,还是有权有势者带坏的呢?当贪官们把纳税人的钱成捆成筐地拿回家,家里放不下就运到国外,最后贪了多少,自己都记不清了;那老百姓还不能到公园拿点花花草草?由此看来,“官员教育”学校早就该办了。

  法治的原则是坚持政府部门的一切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约束,基本点就是,留给职能部门的行动自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这一点说,政府各部门都要听好了,谁都没有对流动人口进行“市民教育”的权力!

  (迟国维 北京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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